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8-00078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8-03-13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18〕3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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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按照自然资源“只能增值,不能贬值”的原则,以改善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为目标,根据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发改、经信、国土、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及监督管理。
第二章 资源利用管控要求
第三条 水资源利用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9.4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5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0以上。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严格按照《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4年修订)》执行。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0.23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
第四条 土地利用管控要求。优化国土空间开展格局,完善土地节约利用体制,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土地开发总体强度。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亩、280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520万元/亩、400万元/亩、28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亩、20万元/亩、15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0.8,化工行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6,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绿地率不得超过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第五条 能源消耗管控要求。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目标控制在161万吨标煤以内,全市煤炭消费量减少77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65%以上。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
第三章 管理与实施
第六条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功能板块应负责确保建设项目符合本办法。凡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相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建立健全资源利用考核机制,把资源利用上线的执行情况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盲目决策、把关不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