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7-05079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7-09-30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17〕13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连云港行动纲要》等文件精神,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提升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性。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连云港行动纲要》等文件精神,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提升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效性。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两聚一高”、绿色发展的新要求,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提升标准先进性、适用性、有效性为目标,完善标准体系和创新机制,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夯实标准化技术基础,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全面提高标准化工作成效,助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努力增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引领,开放合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引导和保障市场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全面提升标准化在市场活动中的影响力和带动力。紧扣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需求,深化国际标准化交流,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国际标准,研究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赢得技术话语权,增强国际竞争力。
——坚持创新驱动,服务发展。激发企业、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建立技术创新与标准研制的同步机制,推动创新与标准化深度融合,促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紧紧围绕“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目标,聚焦产业提升、城市治理、公共服务、节能减排、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统筹规划建设全市标准化体系,协调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各领域标准化工作,为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标准支撑。
——坚持政府统筹,齐抓共管。建立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地方标准化管理体制;加强政府组织统筹,健全完善全市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引导企事业单位主动作为和社会广泛参与,完善创新激励、试点推广、法制监督和服务保障机制,形成导向明确、架构科学、运转高效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建立适应连云港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连云港特色的标准体系。标准的先进性、适用性和有效性明显增强,强制性标准得到全面实施,国内外先进标准被广泛采用,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充满活力,标准对经济社会贡献率和地区竞争力大幅提升。
——标准体系基本完备。政府推动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推进、协调配套,建立覆盖农业、工业、服务业及社会事业各个领域的先进标准体系。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0项以上,制(修)订地方标准60项以上,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上有所突破。
——标准水平明显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不断提升,在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的技术话语权不断增强,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研制一批代表高水平、体现高质量、引领高需求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造就一批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优势企业。
——标准实施成效显著。标准实施、监督和保障机制有力,强化依据强制性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各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全面开展,成果得到广泛应用,建成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20个,工业标准化试点15个,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15个,建成各类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60个。
——标准化基础更加坚实。打造一流标准化技术研究和服务机构,发展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标准化第三方服务市场,丰富标准化技术服务的提供渠道和服务方式;建设标准化人才队伍,培养引进标准化高端人才。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及工作组和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达5个。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围绕《中国制造2025连云港行动纲要》《连云港市“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连云港市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16—2020年)》《连云港市培强培优企业行动计划推进落实方案》等部署安排,在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装备、专用工程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节能环保装备、集成电路及专用设备、网络通信设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10个重点领域以及石油化工、基础化工、冶金、食品等产业,推动技术标准竞争,引导自主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加快建设和实施与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接轨、适合连云港制造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形成支撑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标准化推进机制。鼓励重点产业突破核心技术、提升系统集成能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标准;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增强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推动优势技术和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鼓励并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推进产业联盟标准化,掌握产业技术标准话语权。
(二)推进农业现代化
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坚持质量兴农,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在基本农田建设领域,着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评价、产地环境评价、节约用水、中小河流治理、灌区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等国家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实施应用。紧紧围绕我市优质粮油、设施蔬菜、特色林果、花卉苗木、食用菌、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休闲观光等农业产业布局,建立健全满足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强化农业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促进产业化发展。积极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推动实施农技推广、农机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标准,提升农业技术服务规范化和高效化水平。引导新农村建设标准化发展,积极贯彻实施美丽乡村、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的先进标准,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
(三)推进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
着眼生产性服务业提速升级,围绕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电子商务、科技、软件、检验检测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研制适应发展需求较高水平的服务业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促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着眼生活性服务业提质增效,围绕旅游、文化、健康、养老、家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体育、教育培训、法律服务等贴近人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领域,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关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生活性服务业相关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提供依据,加强服务标准宣贯工作,不断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
(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进一步落实政府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以创新社会管理为目标,建立健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安全、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公共交通、城市管理、社会信用等领域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相关重要标准的贯彻实施,引导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社会管理先进技术的转化应用。加大社会管理标准实施的监督,建立绩效评价和持续改进机制,促进社会管理科学化、效能化。围绕服务型政府要求,运用标准化手段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促进职能转变,规范权力运行。重点在基层民主建设、权力运行监督、行政服务供给、市场执法监督、政府绩效管理、电子政务等领域探索制定相关标准,构建政府管理综合标准体系,巩固和推广政府管理创新成熟经验,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五)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以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为着力点,推进森林、海洋、土地、能源、矿产资源保护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重要生态和环境标准的研制与实施,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加快能效能耗、碳排放、节能环保产业、循环经济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标准研制与实施,推进生态保护与建设,提高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水平。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强化用能单位实施强制性节能标准主体责任,开展效能对标活动,发挥节能标准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设备和系统能效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应严格执行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积极推动能源管理体系、系统经济运行、能量平衡测试、节能监测等推荐性节能标准在工业企业中的应用。建立健全环保标准体系,加强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快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核心的循环标准体系建设,研制重点产品、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标准,制定实施绿色制造、节能环保服务、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化,推动绿色低碳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标准化发展,进一步强化环保标准的约束力,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六)推进标准主体市场活力迸发
建立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相关专利的高水平企业标准。探索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建立执法监督、社会监督、企业自我监督协同管理新格局,提升标准对质量的基础支撑和约束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院校科研机构,以创新为驱动,以标准为纽带,推进产业横向纵向联盟,制定适应创新发展、满足新供给新动力需求的先进的团体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引领产业升级。推动技术创新与标准化协调发展。以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推动技术创新与标准转化、产业升级的协同发展,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实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国际化。鼓励我市企业、科研检验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积极争取承担和参与国家、行业和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抢抓标准竞争中的话语权,增强企业产业竞争优势。大力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活动,增强标准创新动力。重点围绕大宗粮食作物、特色产品农村综合改革、美丽乡村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循环经济、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开展各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以点带面推进全市标准化水平整体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标准化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体系,大力推进标准化工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要充分发挥企业和科研院所的主体作用、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构建政府统筹组织、部门分工协作、主体有效作为、社会广泛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围绕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进一步完善促进标准化工作发展的政策激励措施,加强标准化政策与科技政策、产业政策、对外贸易政策、社会事业政策的衔接,建立稳定的标准化工作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化工作投入,重点保障全市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示范、标准法制监管、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等所需经费。对新增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分别资助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主导起草并经有关组织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分别资助50万元、30万元、15万元、5万元,奖励资金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将标准创新项目纳入市科技进步奖评定、市科技项目申报范围,奖励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标准项目承担组织和个人,鼓励标准创新。
(三)大力开展标准化服务。积极培育标准化服务市场,支持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产业技术联盟和企业开展标准化技术服务,加强标准化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区域特色鲜明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有效开展标准信息的综合加工、深度开发,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标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分析研究、标准信息及标准编制方法咨询、标准培训和宣传贯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体系、人才培养等方面丰富标准化服务内涵,全面提高标准化服务水平。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协同发展,逐步夯实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支撑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和社会治理。
(四)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和运作标准化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承担或参与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为培养标准化人才队伍夯实基础;积极组织开展标准化原理、标准制定、标准体系建立、企业标准化、国家标准化、国际标准化等方面的系列培训,加强与外界业务交流,着力扩大标准化人才储备队伍;利用各类人才计划。引进复合型标准化高端人才,重点培育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高层次专家和工作团队,持续提升我市标准化水平。
(五)优化标准化发展环境。加强标准文化建设,树立“标准先行”理念,使标准化成为“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重要推进器。广泛开展“10·14”世界标准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0”中国品牌日、科技周、质量月等活动,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和机关,开展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知识普及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提高广大群众对标准化工作的参与度,营造全社会了解标准、重视标准、应用标准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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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