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0-00522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0-08-19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连云港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10〕11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制订的《连云港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连云港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制订的《连云港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连云港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
市教育局 市体育局 市卫生局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为建立健全连云港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地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与公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苏发〔2008〕3号)和《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理念,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公告制度,掌握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与发展趋势,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为科学评价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提供依据,努力保障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2010年8月和2011年7月,分别建成省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点和市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平台,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形成全市和各县区学生体质健康报告并及时公布。
(一)在实施国家相关监测、测试工作的基础上,科学有效地整合各类监测力量,合理布设监测点,建立健全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
(二)开展多维度监测,提高监测效能,及时、全面掌握我市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与发展动态,为学校体育卫生以及教育研究和教育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客观评价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各地各学校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提升广大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四)通过监测信息反馈,强化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信息化管理,实施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公告制度。
三、体系构成
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由监测机构和研究机构组成。
(一)监测机构
市级监测站点:包括市级监测机构和监测点校。其中,市级监测机构是指市教育局设立的连云港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站(以下简称市监测站),监测点校是指承担市级监测任务的有关中小学。
市监测站主要工作职责是完成省教育厅和省监测站下达的检测任务。负责制定本地区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实施细则、开展监测工作培训、组织监测工作督查,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检测队伍开展监测工作、及时收集监测数据、参与起草本地区监测报告和新闻发布会各项准备工作等。
中小学监测点校在省、市级监测站的指导与管理下,主要负责身体素质部分的测试,积极配合市监测站做好健康检测与问卷调查工作。
(二)研究机构
市教育局委托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系,建立连云港市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研究中心。主要职责是:监测数据录入专用软件、抽样检查和科学分析监测数据、研究制定各类监测报告、做好新闻发布会准备、参加监测工作督查与培训工作等。
四、监测项目
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主要完成省教育厅和省监测站下达的检测任务(全国、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调研)、开展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其监测项目与指标主要反映全市6-18岁城乡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
有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测、全市学生常见病防治指标监测、学生健康体检情况抽测、学生缺课情况监测等也纳入监测体系,具体会同市相关部门按年度工作计划进行。
五、监测站点设置
(一)设置要求
1.省级监测站点:根据《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省级监测点校要选取领导重视、有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具备开展身体素质测试所需设备与场所等条件的学校,包括城市小学、初中、高中和农村小学、初中、高中共6所学校。经研究,我市省级监测点校设在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连云港市海州实验中学、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小学、东海县白塔高级中学、白塔初级中学、白塔镇中心小学等6所学校。体检部分相关设施设备由市级监测站购置,素质测试部分相关设施设备由监测点校准备。
2.市级监测站点:市级监测站设在连云港市学校卫生保健所,负责对本级监测点校以及省级监测点校的指导与管理,接受省级监测站的业务指导。市级监测点校由各县区比照省级监测点校设置并报市教育局批准。一般包括城镇小学、初中、高中和农村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监测点校原则上相对固定。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检测队伍到市级监测点校,对有关健康检查部分实施检测、及时收集监测数据并报市级监测站、研究起草本地监测报告(可在本级范围内公布)。市级监测点校在市教育局(市级监测站)的指导和县区教育局的管理下,主要负责身体素质部分的测试,积极配合县区监测队做好健康检测和调查问卷部分工作。
(二)设置时限
1.省级监测站点在2010年8月底前布点设置完毕。
2.市级监测站点在2011年7月底前布点设置完毕。
(三)设置程序
市级监测站点:各县区教育局根据省级监测点校布点设置要求,确定能够符合样本量要求的监测点校、同时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并于2011年7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交设立监测点校申请,经市教育局审核确定,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工作任务
1.省级监测站点:根据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重点完成省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任务。
2.市级监测站点: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完成市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任务。
(五)监测样本量
1.省级监测站点:根据省教育厅要求, 按照6-18岁每个年龄组的城市男生、城市女生、农村男生、农村女生样本量各120人核定监测样本量,监测中小学生相关数据。
2.市级监测站点:市级监测站比照省级站点的做法,各县区按照6-18岁每个年龄组的城市男生、城市女生、农村男生、农村女生样本量各100人核定监测样本量,监测中小学生相关数据。
六、监测实施
市级站点监测工作比照省级站点做法每两年开展一次。2010年为全省监测工作启动年,我市站点监测工作从2011年开始启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省级2010年7月、市级2011年7月):按照省监测站的统一部署和规范要求,全面部署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指导监测点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召开监测工作培训会,落实监测站经费、人员、器材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省级2010年9月、市级2011年9月):省级监测点校按照省监测站的统一部署和规范要求,确保监测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其中,身体素质测试由监测点校组织本校体育教师进行,中小学生身体健康检测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建检测队伍携带相关检测设备到校检测。
(三)总结阶段(省级2010年11月、市级2011年11月):市监测站会同市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研究中心将省级点校所检测的数据录入专用软件,上报省监测站。对本市监测点校的学生体质健康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研究撰写连云港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报告书,并做好监测结果公布准备工作。
七、结果公布
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体育局、市卫生局等部门,根据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情况,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以新闻发布会或通报等形式公布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成立监测工作协调小组,安排职能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根据本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应的监测站点和研究机构,按时保质开展相关监测与公告工作。
(二)开展人员培训。各级监测站点要根据要求,遴选确定监测工作管理干部和监测人员,逐级开展监测工作培训,统一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时间、录入程序和数据上报时间,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三)落实监测经费。按照《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苏发〔2008〕3号)要求,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市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省、市级站点监测与研究机构承担的监测、公告工作的必要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