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7-00192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7-03-07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三年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17〕3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社区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根据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15 号)以及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发〔2012〕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三年达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三年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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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7日
连云港市中心城区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三年达标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社区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根据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15 号)以及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发〔2012〕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每个社区不低于400平方米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的标准,从2017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清除中心城区社区用房不达标社区,确保到2019年底,中心城区社区全部建成面积达标、功能完善、运转正常的社区服务中心,不断提升居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的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社区办公用房最多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实现最方便的空间留给居民办事、最宽畅的空间让给居民活动、最适当的空间作为社区办公的目标。二是因地制宜,分类建设。结合社区规模、社区经济基础等因素,选择新建、置换、扩建等方法,科学确定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形式。三是服务民生,持续发展。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社区服务中心主要设置与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用房,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6+X(在具备卫生计生、民政社保、养老助残、文体教育、治安法律、环保及流动人口等六基本服务前提下根据居民需求拓展X服务项目)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基本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和物质文化需求。
三、计划安排
经摸底调查,目前全市中心城区共有46个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未达400平方米,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一)2017年共建设社区服务中心16个,其中,海州区12个、连云区2个、开发区1个、高新区1个。
(二)2018年建设社区服务中心15个,其中,海州区14个、开发区1个。
(三)2019年建设社区服务中心15个,其中,海州区12个、开发区3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中心城区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指挥部,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组织、财政、规划、国土、建设、城管、民政及各区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各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建设项目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责任人,确保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推进机制。市中心城区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指挥部要强化协调配合和督导检查,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在办理工程建设规划、土地、施工等手续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创新审批服务机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查审批效率。规划部门负责项目建设规划选址,国土部门负责土地供应,民政部门负责督查推进。各区要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采取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对一对口帮扶形式,推进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三)落实经费保障。统筹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市、区财政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社会资助、社区自筹等多种渠道,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多元投入机制。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实施市级老旧社区改造政策,对经验收达标的新建(购买、配建)社区服务中心,市财政给予城市社区10-15万元/个(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奖补。
(四)强化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将把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建立跟踪督查机制。指挥部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随机抽查,对推进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促提醒、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参照本方案,对未达到400平方米标准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制定具体建设方案,确保2019年全部达标。
附件: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对一对口帮扶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联动表
附件 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对一对口帮扶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联动表2017年度(16家)
序号 |
联动单位 |
对口社区 |
责任单位 |
1 |
市委办公室 |
板浦镇南门社区 |
海州区政府 |
2 |
市政协办公室 |
新浦街道菜市社区 |
|
3 |
市人社局 |
新东街道巨龙社区 |
|
4 |
市旅游局 |
新南街道海南社区 |
|
5 |
市安监局 |
新南街道新龙社区 |
|
6 |
江苏财会学院 |
新南街道东望社区 |
|
7 |
市质监局 |
新浦街道龙苑社区 |
|
8 |
农业银行连云港分行 |
新浦街道市民社区 |
|
9 |
市司法局 |
新浦街道浦河社区 |
|
10 |
中蓝连海设计院 |
海洲街道双龙社区 |
|
11 |
市住房局 |
浦西街道新中社区 |
|
12 |
市工商联 |
浦西街道电台社区 |
|
13 |
江苏核电公司 |
墟沟街道滨海社区 |
连云区政府 |
14 |
市民政局 |
板桥街道跃进社区 |
|
15 |
市委党校 |
中云街道范庄社区 |
开发区管委会 |
16 |
市政府办公室 |
花果山街道宋跳社区 |
高新区管委会 |
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对一对口帮扶 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联动表
2018年度(15家)
序号 |
联动单位 |
对口社区 |
责任单位 |
1 |
市财政局 |
板浦镇德芳社区 |
海州区政府 |
2 |
市林业局 |
新南街道建康社区 |
|
3 |
市统计局 |
新南街道紫云社区 |
|
4 |
连云港师专 |
新东街道外仓社区 |
|
5 |
市数字化城管中心 |
洪门街道洪新社区 |
|
6 |
市档案局 |
新浦街道机关社区 |
|
7 |
市委农工办 |
新浦街道新桥社区 |
|
8 |
市中级法院 |
新浦街道建国社区 |
|
9 |
市农委 |
新浦街道路北社区 |
|
10 |
市规划局 |
新海街道常乐社区 |
|
11 |
市环保局 |
路南街道扁担河社区 |
|
12 |
市邮政管理局 |
浦西街道西桥社区 |
|
13 |
市文广新局 |
浦西街道财苑社区 |
|
14 |
市报业传媒集团 |
浦西街道新站社区 |
|
15 |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
猴嘴街道新民社区 |
开发区管委会 |
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对一对口帮扶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联动表
2019年度(15家)
序号 |
联动单位 |
对口社区 |
责任单位 |
1 |
市纪委 |
新东街道艺北社区 |
海州区政府 |
2 |
市边防支队 |
新东街道振东社区 |
|
3 |
市民防局 |
新东街道广场社区 |
|
4 |
市农机局 |
新南街道延南社区 |
|
5 |
市消防支队 |
新南街道建南社区 |
|
6 |
市审计局 |
新南街道云海社区 |
|
7 |
市国土局 |
板浦镇北门社区 |
|
8 |
市经信委 |
新浦街道陇东社区 |
|
9 |
市委老干部局 |
新浦街道站北社区 |
|
10 |
市供销总社 |
新浦街道市化社区 |
|
11 |
市建设局 |
新浦街道同兴社区 |
|
12 |
市交通控股集团 |
浦西街道新西社区 |
|
13 |
市委组织部 |
猴嘴街道盐坨社区 |
开发区管委会 |
14 |
市体育局 |
猴嘴街道新航社区 |
|
15 |
中石化江苏连云港石油分公司 |
猴嘴街道黄沙坨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