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7-05048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7-09-06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17〕12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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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6日
连云港市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75号)精神,持续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和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整治对象为《连云港市航道网规划》确定的我市五级(含五级)以上航道沿线及其支汊河道、渠道距离河口1公里范围内的非法码头。通过关停、拆除、搬迁、回收补偿、规范提升等方式,加大整治工作力度,规范一批符合产业规划和政策、具备经营条件的港口码头,依法取缔严重影响生态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和防洪安全的非法码头。2018年6月30日前,所有非法码头一律停止作业;2018年底前,完成规范提升、搬迁或拆除工作;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拆除场地清理,开展生态修复。
对于辖区内五级以下内河航道沿线非法码头,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板块(以下简称“各县区”)可以参照本实施方案进行整治。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各县区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内非法码头的整治工作。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市政府组织发改、经信、公安、财政、国土、规划、建设、城管、交通、水利、安监、环保、工商、电力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加,建立水陆联查机制。各县区要建立相应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强源头治理,有效防止非法码头滋生蔓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各县区要统筹考虑岸线有序开发和地方经济发展实际需要,把治理非法码头与加强岸线保护、水陆域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航运秩序相结合,合理布局高效、环保的专业化码头,同时依法加强监管,维护建材市场稳定,满足城市建设发展需要。
(四)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坚持整治与管理并重,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大内河干线航道沿线的巡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对拆除后的非法码头,要加强跟踪督查,落实生态修复措施。
三、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2017年9月30日前)。各县区要对整治范围内的码头进行全面核实,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全面摸清对生态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防洪安全等造成严重影响,既不符合相关规划、又未取得县级以上相关部门批准的非法码头的分布、规模、业主、作业货种、年吞吐量、经营状况、非法成因等具体情况,并列出拆除和规范提升清单。在全面核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针对整治重点难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
(二)周密部署、强化宣传(2017年10月31日前)。在各县区完成调查摸底和制定整治方案的基础上,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各县区要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统一指挥,联合行动,明确各参与部门的具体任务,保障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县区要制定整治工作《公告》和《停止经营作业通知书》,并送达每一个非法码头以及所属公司法人。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政府主导、多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严格执法、分类处置(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各县区要严格依法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执法人员要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对列入拆除清单的非法码头,要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必要时可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绝不姑息;对列入规范提升清单的非法码头,要督促其限期整改,抓紧补办手续,完善设施设备,满足污染控制、供水、防洪、航运安全等相关要求;对列入本次整治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江苏省港口条例》颁布前客观存在的非法码头,可参照相关法规或规定进行限期整改、搬迁整合或回收补偿;对船厂类码头和相关工程建设遗留的临时性码头等,各县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整治整改工作,市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指导。
(四)加强督查,巩固成果(2018年1月-2019年6月)。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专项督查。各县区要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督查,及时对整治情况进行考核,推动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日常巡查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坚决杜绝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拆除后的非法码头,要及时清理场地,结合城乡建设、水利等规划,采取生态修复、合法开发建设等措施,依法合规利用临水资源,铲除非法码头的滋生土壤,防止死灰复燃。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紧迫感,成立工作机构,建立联动机制,把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纳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中,充分发挥“河长制”的作用,倒排工作期限,挂图作战,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二)明确时间节点。各县区要建立跟踪巡查制度, 及时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9月30日前,将非法码头的拆除和规范提升清单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10月31日前,编制完成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2017年底前,制定整治工作《公告》和《停止经营作业通知书》,并送达每一个非法码头以及所属公司法人;2018年6月30日前,所有非法码头一律停止作业;2018年底前,所有未完成规范提升的非法码头要完成主体拆除工作;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拆除场地的清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三)加大考核力度。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区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给予表彰;对因推诿扯皮、反应迟缓、工作不力而影响整治工作推进的地区和部门将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