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7-00270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7-04-17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17〕6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加快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和省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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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7日
连云港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和省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7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坚持统筹兼顾和协调联动,整合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建立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二、工作原则
(一)理顺体制,有序整合。理顺市、县(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由人社部门承担。有序做好管理体制调整、医保政策完善、经办服务优化等工作,稳步推进制度整合。
(二)积极稳妥,市县同步。市、县(区)同步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按照市级统筹的要求,实现全市范围内政策框架体系和信息系统、经办流程的统一。
(三)强化监督,规范运行。整合期间,严格执行财务、人事纪律及有关规定,加强基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确保基金、财务、信息数据安全完整,确保机构人员按时移交到位,确保整合期间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制度运行正常。
三、重点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整合管理经办体制。2017年6月底前,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将各级卫计部门承担新农合工作职责的机构编制及工作人员整体划转到相应统筹地区人社部门,实现基本医保统一经办。划转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0日。
(二)整合信息数据和信息系统。在整合管理经办体制的同时,将新农合信息系统和计算机网络原始信息资料等移交到同级人社部门。整合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信息系统,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险信息网络。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方案,完成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申报、审批。
(三)整合财务、资产和基金。2017年5月底前完成对全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启动以来至移交前的基金收支情况、相关经费使用情况及经办机构固定资产情况的审计,提交审计结果,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将新农合涉及的财务、资产、文件、档案、人员经费、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资料、印鉴移交到相应统筹地区人社障部门。移交前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出现缺口的,由原统筹地区政府解决。合并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设立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独立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2017年7月底前,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办法,规范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等相关事项,市相关部门出台具体配套文件。2018年1月,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整合工作,协调有关交接事宜。各县和赣榆区要在4月底之前出台本地区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好组织领导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的组织实施。卫计部门负责协同人社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前后的衔接。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管理和经办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划转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新农合基金移交的监督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安排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保障经办服务经费。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困难参保人员的缴费补助和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进行审计监督。价格部门负责加强医药价格监管,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相关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保证整合工作顺利实施。
(三)平稳有序过渡。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顺畅衔接。做到整合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资料不丢、基金和国有资产不流失、居民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不受影响。在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实施以前,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和新农合参合人员仍执行原有政策和报销流程,按原标准和报销程序支付待遇。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连云港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连云港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加培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黄远征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宋 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沙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中本 市编委办主任
韦怀余 市发改委主任
王从金 市民政局局长
孙宗凤 市财政局局长
郝新跃 市人社局局长
周 伟 市卫计委主任
秦 洁 市审计局局长
王志慧 市物价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