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8-00073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8-03-13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电子政务外网应用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18〕3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提高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行效率,更好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电子政务外网应用的函》(苏政办函〔2018〕1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1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部门业务专网整合对接。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电子政务外网应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行效率,更好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电子政务外网应用的函》(苏政办函〔2018〕1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1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部门业务专网整合对接。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紧整合各类非涉密业务专网,根据国家、省电子政务外网相关标准和规范,整网与市电子政务外网对接,没有非涉密业务专网的单位可以终端方式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财政部门不再安排各单位非涉密业务专网运行维护费用。各县区(管委会)也要同步部署本地区部门和单位业务专网整合对接工作。为了配合推进业务专网整合工作,市里对市电子政务外网分期分批进行扩建,并延伸至全市所有村(社区)和相关部门所属二级单位。市电子政务外网扩容建设由市里参照前期建设模式统一组织实施,建设费用由市里承担,建成后的外网线路租赁费用分别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分级承担、统一支付。
二、推进业务系统迁移。各县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现有业务系统进行合理分类,2018年6月底前,将非涉密业务应用迁移至市电子政务外网。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业务系统迁移工作(具体工作由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担),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本地各部门单位业务系统迁移工作,今后,全市新建和续建的非涉密电子政务应用项目,必须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部署。
三、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2018年6月底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将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须接入而未接入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财政部门不再安排运维经费。各县区(管委会)政务信息系统也要与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在一定范围内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交换。
四、推进信息化项目集约化建设。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政府财政性及国有企业国有资金,建设、维护和服务的信息化项目,要充分利用市大数据中心的云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市国资委要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新建信息化项目的审核指导,除极少数特殊情况外,不得使用政府财政性和国有企业资金建设或购买服务器、存储、云计算等相关设备,统一采用市大数据中心提供的云计算资源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国资委会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制定。市各医疗卫生、教育等单位也要按照“资源共享、集约建设”的原则,充分利用好市大数据中心的云资源。在保障市、县区应用的前提下,鼓励面广量大的基层单位和社会企业积极使用市大数据中心的云资源。
五、落实电子政务外网安全防护措施。各县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电子政务外网接入标准规范,从准入控制、边界防护、安全审计、身份鉴别等方面,对接入的业务专网、终端进行安全防护。要认真落实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2018年3月底前完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和测评工作,并根据测评结果于6月底前整改到位。各县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对由于工作不落实导致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各县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有力有序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应用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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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