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5-00025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5-02-16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15〕2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部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部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一、连云港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原文号:连政办发〔2013〕59号)调整如下:
组 长:赵晓江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吴以桥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港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匡中远 市政府秘书长
马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其他成员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商务局、外办、侨办、台办、侨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项目推进组、招商活动组、督查考核组。办公室负责人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马伟同志兼任,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商务局为组成单位;项目推进组负责人由市发改委主任陈佑龙同志兼任,市经信委、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商务局为组成单位;招商活动组负责人由市商务局局长高美峰同志兼任,市经信委、科技局、外办、台办、侨办为组成单位;督查考核组负责人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公室主任龚建华同志兼任,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商务局、农委、统计局为组成单位。
二、连云港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原文号:连政发〔2013〕100号)调整如下:
主 任:赵晓江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滕 雯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郑 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
吴海云 市政府副市长
曹佳鸣 市政协副主席
匡中远 市政府秘书长
苏中保 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主任、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委 员:邸占山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胡广林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朱志祥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谭 卫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张晓红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孝昌 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其他委员单位:连云港警备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海州区、连云区政府,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市档案局,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建设局、住房局、城管局、交通局、港口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文广新局、卫生局、统计局、海洋渔业局、物价局。
编委会下设总编室,苏中保同志兼任主编,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张斌、赵廷旗、陆瑞萍同志任副主编。
三、连云港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原文号:连政办发〔2011〕60号)调整如下:
组 长:曹永林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董春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 沙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佑龙 市发改委主任
孙宗凤 市财政局局长
郝新跃 市人社局局长
周 伟 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政府研究室、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药监局、物价局、法制办、国资委、总工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局长周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委员郭惠群、市财政局副局长陆效虎、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孟昭静、市卫生局副局长陈志、市物价局副局长万兴军、市药监局副调研员张庆科、市人口计生委副调研员谢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四、连云港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原文号:连政办发〔2010〕202号)调整如下:
组 长:吴以桥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港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马 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莉 市科技局局长
高美峰 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环保局、农委、商务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物价局、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委、林业局,市国税局,连云港地税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副局长张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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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