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7-05032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7-08-07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战略环评成果落地“三线一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17〕11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连云港市战略环评成果落地“三线一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战略环评成果落地“三线一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战略环评成果落地“三线一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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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7日
连云港市战略环评成果落地“三线一单”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战略环评成果转化,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印发〈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16〕1162号)的文件精神,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三线一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894号)工作部署,加强我市资源环境生态系统保护,开展“三线一单”试点工作,基于战略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以及探索实施基于空间单元的负面清单等管理制度,特制定我市战略环评成果落地“三线一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苏北发展座谈会会议精神,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统筹考虑全市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等基本情况,根据我市发展及规划目标需求,合理设置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等管控指标,探索建立基于空间单元的负面清单等管理制度,保障我市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倒逼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系统设计。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基于高精度环境空间基础数据,将生态保护与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细化到空间单元,结合我市各县区、功能板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资源环境现状和主体功能定位等因素,提出资源消耗、环境准入等要求。
(二)统筹推进。加强沟通协调,推进多规融合和政策措施的有效衔接。明确部门和地方责任,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三)优化完善。坚持好用管用、边试点边完善的原则,形成可操作、能推广的“三线一单”管理工作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底图
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的原则,考虑我市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蓄洪水、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保持自然本底、保障生态系统完整和稳定性等基本要求,兼顾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强化生态空间管控。总体目标为:到2020和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分别达到国土陆域面积的23%和24.1%。2030年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调增至848平方公里,增加6.1平方公里。充分考虑海陆协调等因素,划定生态岸线75.1公里,占全市岸线总长的35.5%。
1.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矢量化工作。依据战略环评划定的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及生态岸线,在优化调整2020年、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基础上,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岸线矢量化工作,并结合大数据平台建设,开展基于高精度生态保护红线信息化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等,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
2. 基本控制单元环境管理底图。将基于高精度生态保护红线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基本控制单元划分的生态环境管理底图,作为全市各类规划的工作底图和重要基础性资料。(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等,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
(二)制定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措施
按照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根据战略环评研究成果,确保实现2020年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90%、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78.6%的目标。远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可达100%,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全面达标。空气质量及污染减排目标,到2020年,我市PM2.5浓度要降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次PM2.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降至3.5万吨、4.7万吨、2.2万吨、6.9万吨以下;到2030年,我市PM2.5浓度要降低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次PM2.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降低至2.6万吨、4.4万吨、1.6万吨、6.1万吨以下。
组织制定《连云港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方案》《连云港市地表水不达标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方案》《连云港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连云港市“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达标规划和系列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减量替代等管理制度,切实保障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确保环境质量达到预期目标。(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
(三)设立资源利用上线
按照资源利用上线“只能增值、不能贬值”的总体原则,基于设定的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系统功能目标,加强化工、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资源消耗的管控。结合战略环评研究成果提出的资源开发总量与强度“双控”要求,设立我市资源消耗的“天花板”。对能源、水、土地等战略性资源消耗实施总量管控,强化资源消耗总量管控与消耗强度管理的协同。
1. 能源消耗。依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布局、资源禀赋、环境容量、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等因素,确定2020年、203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明确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煤炭消费减量控制指标、单位GDP能耗控制指标等指标要求。(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共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等,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
2. 水资源消耗。结合我市水资源条件、生态用水需求、经济社会发展合理需要等因素,确定2020年、2030年水资源利用总量红线;明确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控制目标。(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等,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
(四)建立环境准入及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环境容量资源,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及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1. 制定全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负面清单。按照严于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新增污染物减量替代的原则,对全市化工行业提出总体控制要求,设置不同区域发展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门槛。(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共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工商局等,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
2. 基于空间单元的负面清单。基于战略环评空间管制红线、环境准入和负面清单等研究成果,以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中的乡镇街道为基础,划定的22类284个基本控制单元,根据不同单元的经济社会特征和环境保护目标,提出精细化的环境准入和管控要求,作为全市产业发展、项目准入、环境管理等的基础依据。(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共同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工商局等,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
(五)建设连云港环保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
充分利用连云港市战略环评成果,将“三线一单”管理制度与环保日常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时依据环境保护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环办厅〔2016〕23号文)的要求,开发建设“连云港市环保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着力解决当前最突出的环境问题,采用信息化新技术,基于大数据技术实现环境管理的智慧化,实现对建设项目的智能审批,对环境质量的动态校核和实时监控。定期更新系统数据,确保系统持续有效地运行,保障全市绿色、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工商局等,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
(六)探索实施基于环境质量的污染物总量动态管理
按照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以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为指导,以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划为依据,以区域(县、区)和流域(小流域)为基本单元,科学合理、依法依规确定分区年度环境质量管控目标。
在科学测算环境容量和总量的基础上,开展分配至区域、流域动态总量控制指标体系试点研究工作,重点考虑固定源,并探索实施建设项目新增排污与区域环境质量指标挂钩控制管理。根据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动态更新环境容量总量。结合环境质量监测、分区域污染统计结果,动态更新总量分配指标的试点方案。(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共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工商局等,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
四、进度安排
2017年7月,前期调研、考察,制定实施方案。
2017年7月—8月,实施方案正式印发,牵头部门编制相关管理规定或技术方案,并征求意见。
2017年8月—10月,《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连云港市水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制度》《连云港市能耗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制度》《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负面清单》等管理制度颁布实施,制定《连云港市基于环境质量的污染物总量动态管理方案》,形成高精度的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管理底图作为全市各类规划重要参考依据,连云港环保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投入使用。
五、组织保障
成立连云港市“三线一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局等单位为成员,清华大学战略环境评价研究中心等单位为技术支持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落地工作推进、对外联络工作、落地试点工作,对项目及重点专题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