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7-05059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7-09-19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17〕13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明确我市公共资源平台交易范围,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目录共13类127项,是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应进必进要求依法提出的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事项。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办发〔2017〕132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明确我市公共资源平台交易范围,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目录共13类127项,是行业监管部门按照应进必进要求依法提出的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凡依法招标的项目,按照相关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列入目录范围内的交易事项,应统一进入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禁止任何形式场外交易。
1.凡是市级重点项目(不含赣榆区)、市发改委立项的项目、市级财政出资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主体为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统一进入市级公共资源平台实施交易。
2.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连政办传〔2016〕63号)执行。
二、目录实行动态调整。重点围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结合政策变化及交易情况,及时调整修订。
三、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推进职权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及规则流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实现交易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
四、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本目录基础上作适当补充。
附件: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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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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