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9-0115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12-26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青少年竞技体育振兴计划(2019—2026年)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9〕11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港市青少年竞技体育振兴计划(2019—2026年)》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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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19〕116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青少年竞技体育振兴计划(2019—2026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连云港市青少年竞技体育振兴计划(2019—2026年)》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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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云港市青少年竞技体育振兴计划

(2019—2026年)

体育发展水平是城市综合实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也是城市软实力和吸引力的重要名片。竞技体育所蕴含的顽强拼搏、奋勇争先精神,对促进我市“一带一路”强支点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全面实施《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健康中国2030 规划纲要》的大背景下,竞技体育在贯彻全民健身战略、促进群众身心健康、提升城市活力和增强市民荣誉感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青少年是竞技体育发展的后备力量和重要根基。当前,我市青少年竞技体育发展处于重要的历史机遇期,同时也面临诸多矛盾和严峻挑战。转变发展方式、优化项目布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学化训练水平、增强持续发展的动力等任务十分繁重。为贯彻落实“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必须以培养优秀后备人才为中心,以创新作为发展的根本动力,切实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优化结构、创新机制、强化责任、提升绩效,努力实现我市青少年竞技体育的振兴。

一、发展目标

通过两个省运会周期(2019—2026年)的努力,体教结合进一步深化,社会各方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深度融合,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优势项目逐步扩大,主体多元、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的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训练和竞赛体系基本建成。

——到2022 年,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初步建立,项目分类和布局逐步科学合理,训练水平逐步提高,优势项目逐渐显现。开展业余训练项目稳定在20项左右,训练人数保持在1200人以上。竞技体育总体实力进入全省前10名。

——到2026年,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项目分类和布局成熟稳定,体育训练的科学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优势项目的数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开展业余训练25项以上,训练人数保持在2000人以上。竞技体育总体实力进入全省前8名。

二、发展原则

(一)坚持多元并重,开放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打破体制束缚,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体制内与体制外融合发展的管理体制,为青少年竞技体育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二)坚持重点布局,集约发展。优化青少年竞技体育项目布局,明确重点,分类指导,推动优势项目、合作项目、重振项目和新兴项目协调发展。

(三)坚持两员中心,人本发展。重视运动员选拔、教育和培养,推进运动员人格塑造、文化素养和体育技能的全面发展。充分调动教练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主教练在复合型团队中的主导作用,完善选材、训练、竞赛、后勤、营养、医疗康复和经费支持等各环节的保障,推进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内外结合,协调发展。以项目布局为引领,坚持立足自身,加强各类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形成我市竞技体育发展的主导力量。同时,通过借力借智的方式,加大与市外优秀教练员、科研力量和训练基地的合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弥补短板。

三、项目分类和布局

坚持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动态评估各项目发展潜力和价值,逐步形成切合我市实际、科学合理的竞技体育项目布局。

(一)重点发展优势项目。一是围绕田径投掷和拳击等拳头项目,加强梯队建设,优化训练条件,重点投入、全力保障,逐步建成运作相对独立、具有代训功能的田径投掷中心和拳击中心,培养全国顶尖人才。二是围绕游泳、花样游泳和网球等基础训练阵地稳定、训练条件较为完善和社会认知度较高的项目,扩大后备人才规模,重点培养尖子队员,打造单项优势,逐步取得整体突破,把潜在优势培育成现实优势。

(二)合理发展合作项目。一是内外合作。针对自行车、赛艇和皮划艇等项目人才基础好、宜训人群广,但投入较大、成本较高的特点,注重科学选材和基本技能、基础技术的培养训练,及早发现有潜质的队员并选送到省队或外省市代训,内外合作、借力发展。二是横向合作。以三大球项目为重点,普遍推行市队校办的模式,深化体教融合。根据集体项目的特点,结合体育特色学校的创建,做好各项目、各梯队在中小学校的布局,整合教育和体育两方面的资源,形成训练单位和中小学校共建共管、专业教练和体育教师密切配合、业余训练和文化学习共同提高的办队模式。三是上下合作。根据“突出优势、错位发展”的原则,统筹协调相关项目在各县区的布局。依托社会培训机构,以乒乓球、羽毛球、击剑和体操等项目为重点,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办队模式。

(三)重振重竞技项目。以武术(套路、散打)、摔跤、柔道、举重、空手道、跆拳道等重竞技项目为重点,在坚持“三从一大”(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坚持大运动量)传统训练原则的同时,突出理念、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和创新,切实提高训练质量和效益,重树优势、重振雄风,培养青少年省级冠军。

(四)鼓励发展新兴项目。针对棒球(男子)、垒球(女子)、轮滑、高尔夫、曲棍球、铁人三项、帆船帆板、橄榄球、手球等新兴体育项目,以体教结合、社会办队等多种形式,依托学校、协会、俱乐部和企业,以加快体育产业发展和拉动体育消费为契机,扩大项目社会影响力,培育体育培训市场,调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积极性。

四、实施青少年竞技体育振兴系列工程

(一)竞技体育阵地建设工程

建立以基础教育阶段人群为重点,以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市县体育运动学校为骨干,以市县少年儿童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和社会力量兴办的后备人才培训机构为基础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合理布局训练项目和训练规模。

强化基地引领作用。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建设好市体校、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高级中学三个国家级高水平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尽早建成国家篮球项目后备人才基地。完善开发区高级中学专项训练基地配套设施条件。强化市体育局训练中心、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体育场馆中心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形成机制灵活、资源共享的技术指导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为全市提供技术指导、科研服务和人才培训。

强化县级体校竞训功能。以恢复重建、联合办校、嵌入训练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县级体校建设,按照“三星”级业余体校的标准,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基础建设和投入,改善训练条件,充分发挥县级体校在竞技体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在师资力量、教练资源、教学设施、训练场地等方面加强市县联动、体教联动,实现资源共享。每个县级体校要承担2—3个大项、3—5个小项的业余训练和参赛任务。

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深化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的融合发展,探索竞技体育社会化新路子。针对社会机构、俱乐部和专项协会人才富集、机制灵活、影响面广的特点,以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击剑、帆船帆板和游泳等市场化条件好的项目为突破口,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办队模式,明确权利义务和目标任务,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合作共赢、协同发展。

(二)业余训练质量提升工程

瞄准选材、训练、比赛和人才输送各个环节,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健全以系统训练为核心、教练员为主导、尖子运动员为重点的质量体系。

全面提高训练质量。以训练大纲为基础,制定训练质量管理评估办法。全面推行年度训练大纲测试,进一步加强训练过程管理,对训练计划安排、训练手段与方法、营养与恢复和反兴奋剂教育等环节全程管控。鼓励走出去,加大外训投入,通过外训和交流,检验训练成效;支持请进来,借智高水平的训练和指导,促进整体训练水平的跨越式发展。落实市政府与南京体育学院战略合作协议,采取集训代训、教练互派、联合培养等多种方式,深化双方多层次合作。

打造优秀尖子选手。进一步扩大选材面,严格选材标准,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化水平。认真研究体育人才成长规律,及早发现和确定重点优秀苗子,完善“训科医管一体化”机制,建立尖子人才选拔培养绿色通道,缩短成长周期。加强体育科研工作,对具备夺金实力的尖子选手及时筛选、甄别,强化训练、营养、伙食、恢复、外训等全方位服务,重点攻关、重点跟踪、重点保障。

加大教练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教练员分类培训,根据运动项目的状况和特点,缺什么、补什么。充分发挥经验丰富的资深教练员作用,以老带新。注重培养、借智和引进相结合,依托南京体育学院等体育高等院校,选拔优秀年轻教练员到更高的平台见习和实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带队能力。采取短期培训、集训等方式,把市外高水平教练员请进来,现场传授和示范。研究制订高水平人才引进政策,根据运动项目发展需要,加大高水平教练员引进力度,提升全市教练员整体水平。

(三)竞赛体系完善工程

完善市、县(区)、学校三级竞赛体系。进一步深化青少年竞赛体制改革,发挥体育竞赛对青少年业余训练的导向作用。以锦标赛、调赛、联赛、专项运动会等为杠杆,调动各级、各训练主体的积极性。通过比赛,引导全市竞技体育项目发展,及时发现优秀后备人才,健全后备梯队。每年举办市级青少年比赛不少于30项。

精心打造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以校园篮球和校园足球为重点,以年度青少年体育比赛为载体,把青少年身体素质作为常规性测试内容,打造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积极开展训练营、夏(冬)令营等形式多样、方式灵活的青少年赛事和活动。

积极承办省级及以上的重大赛事。通过承办和参加省级及以上锦标赛、冠军赛、邀请赛、交流赛等,让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在高水平的比赛和激烈竞争氛围中,开阔视野、了解对手,检验训练水平,发现自身不足,提高实战能力。

加强信息收集工作。认真研究竞技体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准确掌握全运会、省运会等重大赛事在项目设置、赛制、规则等方面的新动态。全面搜集和跟踪分析兄弟市在优势项目、选手特点、比赛状态等方面的情报信息,做到知己知彼,及时调整战略战术,争取竞争主动权。

(四)体教结合深化工程

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制定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推进体教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推进“一校一品”。每所学校根据生源、师资、场地设施等情况重点打造1—2个精品运动项目。体育部门带着项目、资金、教练进校园,引导学生每人熟练掌握2—3项运动技能。体育、教育等部门以形式多样的体育夏(冬)令营、俱乐部活动为载体,重视学生体质健康,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使学生养成体育锻炼习惯,为实现终身体育打下坚实基础。

推进“名校办名队”。进一步巩固以新海高中排球与篮球、海州高中足球、灌云高中篮球、市外国语学校篮球为重点,以师专二附小足球、新海实验中学排球与足球、海宁中学排球、海宁小学足球等为基础的雁阵体系,统筹推进棒垒球、铁人三项、曲棍球、帆船帆板、橄榄球等项目在中小学校的布局,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切实解决学训矛盾。到2022年,名校办队规模达到30支以上。2026年,体教融合联合办队的注册运动员不少于全部在注册运动员的三分之二。

推进“教体互通”。一是针对体操、游泳、击剑、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的特点,与学前教育机构合作,将选材关口前移到学龄前。二是体校与基础教育学校合作办队。在普通学校选拔具有运动潜力的学生组建运动队,体校选派教练员帮助开展业余训练。三是落实后备人才招生政策,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体育特长的学生。四是将体校文化课教学纳入教育部门日常管理体系,通过购买服务、合作办学等方式,增强体校文化课教学水平,使体校学生接受更高质量的文化教育。

(五)激励机制优化工程

调动基层教练员积极性。完善教练员招聘政策,教练员公开招聘考试应设置专业科目。明确教练员输送奖、运动成绩奖、加班补贴发放政策。制定教练员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将运动队年度成绩和输送、运动员管理等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教练员的职称评定向基层和一线倾斜。根据省运会目标任务,建立教练员动态选拔机制,严格规范教练员的聘任、管理、考核工作。明确高职低聘的具体规定,逐步实施职称评聘分离,提高教练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主动性。确立项目管理单位聘用教练员的主体责任,制定聘用教练员基础工资补助标准,并与在编教练员同奖惩。

提高青少年运动员待遇。在各级体校和基础教育学校设置体育特长生助学金,适当提高运动员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的奖励标准。提高运动员伙食补助标准,实行运动员分类就餐制度。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不断提高文化素养。逐步提高运动员学历教育层次,畅通对口单招和高考体育单招的通道。落实退役运动员就业保障措施,在同等条件下,市、县(区)事业单位优先聘用曾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

建立社会培养激励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动队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对贡献突出的俱乐部、社团、企业、个人等给予奖励。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投入,举办专业运动队和俱乐部,对优秀运动队和优秀运动员进行奖励。

(六)竞技体育发展保障工程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青少年竞技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将青少年竞技体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体育、教育、财政和人社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推动我市青少年竞技体育工作的振兴。

落实以项目管理单位为主体的管理体制。调整优化运动项目布局和资源配置,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体育训练中心、体育运动学校和体育场馆中心等项目管理单位的专业力量。扩大项目管理单位自主权,逐步建立和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项目管理体系。市体育训练中心管理项目为拳击、空手道、赛艇、皮划艇、自行车、田径(开发区高级中学投掷基地)、足球、排球、游泳、花样游泳。市体育运动学校管理项目为摔跤、柔道、田径、武术(套路、散打)、曲棍球、举重、跆拳道、乒乓球、棒垒球、橄榄球。市体育局场馆中心管理项目为网球、篮球、羽毛球、竞技体操、快乐体操、击剑。对新增加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划入相应的管理单位。

强化运动队管理。项目管理单位普遍建立由教练员、领队、管理员、后勤人员组成的管理和服务团队。明确主教练对运动队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各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实际配备领队,配合主教练工作。建立运动员档案制度,完善运动员注册手续。

完善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根据省运会竞赛规程和办法,建立参赛任务指标体系,落实项目主管单位、教练员、承担任务的县区和职能处室的目标责任。建立主管部门评估为主、专家评审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估制度,严格年度、中期和终期的绩效考核。对于年度和中期考核不合格的教练员实行解聘,项目管理单位责任人予以调整。

加大训练经费投入和监管。将运动员文化教育经费、竞技体育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及有关县区每年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不低于15%的专项资金用于业余训练保障。明确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补助原则和标准、申请和下达程序。加强项目分类管理,重点项目重点保障。加强预算管理,加大监管的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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