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20-00252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0-09-14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实施意见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20〕5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推进全市农村“三重五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推进全市农村“三重五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农办等部门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聚焦我市“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和弱项,实施一批现代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千方百计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通过实施农业农村领域10项补短板工程,力争建设100个以上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推动1000个以上企业“联村带农”,带动500亿元以上资本进入农业农村,把农业农村基础打得更牢,把“三农”短板补得更实。
二、大力实施十项重点工程,加快补齐农业农村领域短板
(一)实施现代农业设施装备提升工程。以“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为重点,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2年全市再建设70万亩以上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深入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体系,加快畜禽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生态化、科技化建设,到2022年生猪标准化养殖比重达85%,全市猪肉自给率提高到115%。加快池塘生态化改造,持续提高水产绿色化养殖比例,到2022年养殖主产区实现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大力发展深蓝产业,加快推进南极磷虾船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大力推进设施农业“机器换人”、绿色环保农机装备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工程,加快农业生产宜机化改造。(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二)实施农业安全生产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提升渔政、农机、农资执法装备水平,加快改造升级现有重点渔港,全面完成600吨级渔政执法船建造项目。完成疫情监测预警工程、信息和指挥系统、应急队伍、物资保障能力、紧急运输保障系统、通信保障系统、恢复重建体系、培训与演练体系、应急管理示范项目等一批重大动物疫情、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应急管理重点基础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等)
(三)实施智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市级数字农业指挥中心建设,到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数据采集体系初步建立,天空地一体化观测网络、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农业农村云平台基本建成,全面提升全市农业农村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推进农业生产与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供销总社等)
(四)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支持发展冷链物流体系和鲜活配送体系,重点发展南极磷虾精深加工基地、海福特30万吨海洋食品产业群、青口蓝湾加工冷链物流产业群和高公岛渔业综合产业群。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各类农业主体建设产地和区域性仓储设施,配备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备,解决好农产品产销衔接和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供销总社等)
(五)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载体建设工程。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地、现代农业科技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区、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提档升级。实施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行动,培育一批十亿元级加工集中区。开展现代农业生产性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农业重大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六)实施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程。遵循“四化同步”发展规律,围绕农民住房条件改善三年目标任务,加快工作推进步伐,建立更加完善的工作机制、更为精准的政策措施、更有品味的规划设计、更趋健全的公共服务、更加有力的产业支撑、更有保障的就业增收、更加有效的社会治理,有序推动县城、乡镇、行政村居住人口向5:3:2的比例协调发展。按照“先申请后规划、先规划后建设、先建设后拆除”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农民新旧住房过渡衔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等)
(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依法依规实施乡村公共空间治理,以实施“百千万”工程为抓手,持续提升村容村貌,深入开展绿美村庄建设。探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因地制宜建设资源化处理设施,推动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质量,因地制宜推进秸秆饲料化、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积极推动非规模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加强河道疏浚、水系连通和整治修复,下力气改善农村水环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供销总社等)
(八)实施农村污水处理和供水等工程。加快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建立完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监管的“四统一”体制机制,逐步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运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向自然村延伸、与农村改厕衔接。鼓励县区通过引入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解决运维难题,采取收取污水处理费和县区财政兜底的方式,解决管护资金问题,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建立到位。系统性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深入实施农村供水工程,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地区区域供水入户率达到99%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委等)
(九)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到2022年,全面建成农村地区光网乡村,光纤到户做到全覆盖。农村4G网络全面深度覆盖,部署推动5G网络在农村地区试商用和建设。建成城乡一体的新一代广播电视网;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和应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通管办等)
(十)实施农村公路和电网提档升级工程。完善农村路网,建立县、乡两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机制,推进灌云县、灌南县“四好农村路”达标县创建。根据各地镇村布局规划,大力发展村庄通等级公路,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推进农村电力设施提档升级,围绕“网架坚强、供电可靠、安全经济、供用和谐”的农村电网建设总体目标,持续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连云港供电公司等)
三、积极拓宽投入渠道,提高农业农村投资力度
(一)调配地方政府债对“三农”领域的投入规模和结构。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四个优先”要求,各级政府要在一般债券支出中明确安排一定规模,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项目建设。要积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增加对农业农村方面的投入,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按规定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有一定收益保障的农林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二)保障“三农”财政资金投入。压实市县财政支农政策主体责任,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创新财政支农思路和举措,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建立地方多投入市级多补助、社会资本多投入财政多支持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三农”补短板任务相适应,与农业大市地位相匹配。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确保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三)创新金融服务“三农”措施。进一步聚焦服务对象,推动市农担公司向县乡延伸,大力拓展政策性担保业务,到2020年底累计担保额超过10亿元,切实做到支农、支小、支散。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中长期信贷支持。积极推广赣榆区黄桃价格指数保险等新险种,降低小农户的市场价格波动损失,稳定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优化财政奖补保险品种范围,提高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和高效设施农业保险覆盖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保监分局等)
(四)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积极探索农业重点领域投融资新机制新模式。启动开展“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建立重大项目月度调度制度,围绕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业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加大投资力度,推动更多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深入实施“万企联万村 共走振兴路”行动,以经济薄弱村为重点,搭建好平台载体,引导企业、商会、协会等社会力量投身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
四、有效落实保障措施,形成农业农村投资合力
(一)明确地方和部门投资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纳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有效落实。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配合,靠前服务,有力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市发改委要指导各地做好农业农村领域项目相关准备工作,督促县区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作为专项债项目储备。市财政局要做好农业农村领域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有关工作。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农业农村的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农业农村、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全力推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二)强化投资规划编制和项目储备。各地要立足本地实际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需求,发挥地方特色优势,注重上下衔接,抓紧完成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投资规划和各专项建设规划的编制,科学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建设重点和投资方向。加强调研论证,增加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储备,建立近两年拟开工储备项目库,确保入库项目数量和质量。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推动项目及早实施落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
(三)着力改善营商环境。各地、各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清除投资乡村振兴的制度障碍。落实好农业生产“水、地、电”等减税降费政策,有效降低农业农村领域投资运营成本,确保涉农暖企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市县每年单列不低于5%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等政策,保障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资源局等)
(四)严格督查考核。把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等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制度,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提高对“三农”领域信贷风险的容忍度。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情况向市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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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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