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19-01037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9-12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9〕8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8号)精神,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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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19〕88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8号)精神,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推动“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破解企业投资限制障碍

(一)放宽企业投资准入。贯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在铁路、公路、港口、油气、水利、市政公用、生态保护等领域推出一批高质量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二)简化企业投资审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优化审批流程,清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及时公布标准清单。鼓励工程咨询服务创新,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深化和扩展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大幅缩减投资项目落地时间。推进全市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三)优化工程项目许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统一,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线性工程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和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或取得用地到办理产权登记,审批时间分别控制在70、50、30个工作日内。

(四)吸引外商扩大投资。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或列入相关产业规划。依法将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鼓励类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项目和领域。

二、着力深化涉企商事制度改革

(五)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改革试点,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实行一表填报,全面实现2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办企业目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次要件材料欠缺的服务事项,先受理、后补正,推行“容缺受理”。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简化申领方式。

(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以突出“照后减证”为原则,在市开发区、高新区实施扩大“证照分离”事项范围的改革试点,公布改革事项清单。指导“多证合一”企业通过政务服务网在企业登记时完善涉证信息采集录入,完成电子证照库市级层面对接。

(七)简化企业注销程序。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取清算组信息,办理注销登记只需提供清算报告等必要件。通过“全链通”平台开展企业注销网上登记,实行社保、税务等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压缩注销时间。

(八)优化破产退出机制。通过破产重整,推进不良资产处置,盘活闲置资源。加大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组)力度,稳妥做好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和职工安置工作。加强破产审判队伍建设,健全破产案件审理流程规范,提升审判质效。健全完善管理人选任和履职管理机制,实现市场化运作。

三、着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九)落实减税降负政策。加快实施普惠性、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等政策。交通和水利船闸过闸费分别降低20%、10%,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降低10%。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规范各类培训收费,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

(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激励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加快市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到2019年末,力争接入企业不少于7000家、金融机构不少于25个。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力度,放宽条件、简化流程,提高支持比例。严禁金融机构向企业收取各类违规费用。

(十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完善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布清费降本减负政策文件和优惠政策清单。贯彻落实货运车辆“三检合一”等政策。清理规范口岸收费和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公布目录清单,严禁将口岸执法检查等因公发生的检测检验费用转嫁给企业。

(十二)整治各类乱收费行为。依法整治“红顶中介”,严禁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承担各类技术审查、评估、鉴证、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和行政机关下属单位违法违规收费。对人防、殡葬、商业银行等重点部门和公共领域涉企收费,以及小微企业收费政策落实情况、行业协会收费情况开展集中检查。建立健全全市行业协会乱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整改等闭环管理机制。

四、着力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环境

(十三)整顿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清理情况、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开展好自查、抽查和巡查,重点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以及公章刻制等行政垄断案件。在政府采购政策制定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

(十四)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对违反承诺的地方政府和部门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济机制。配合省市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工作,规范、及时、准确交换数据,落实联合奖惩工作要求,创新信用监管方式。

(十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向社会提供公益性的知识产权咨询和援助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加大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探索在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实施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制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市场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十六)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坚持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不合理限制,消除隐形市场壁垒。清理不利于产权保护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界定涉案财产,强化产权领域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建立涉企产权案件立案登记“绿色通道”,提高产权、合同执行等案件的审判执行效率。

五、着力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

(十七)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增强生产安全保障营商环境的基础性作用,严格落实高危行业安全总监制度。提高企业和项目安全、环保、能耗等方面的准入门槛。统筹推进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大力推进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灌云、灌南、赣榆、徐圩化工园区初步建成全国联网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十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和控制涉企各类检查活动,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

(十九)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深入开展信用承诺及公示工作,重点在资金安排、评奖评优、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全面施行信用审查。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操作程序,明确修复条件和标准。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整合监管信息平台,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推进现代农业、服务业、制造业、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强化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

(二十)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对环保信任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落实豁免政策。规范执法行为,出台规范行政执法和限制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措施,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对不涉及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二十一)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建立健全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执法联动机制,推动跨行业、跨区域执法协作,形成全过程监管执法体系。构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整合组建5-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推进灌南县县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六、着力拓展“放管服”改革广度深度

(二十二)清理压缩行政许可事项。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逐项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能取消的一律坚决取消,能下放的一律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开展省级以上开发区再赋权,实现全链条审批。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自查整改。

(二十三)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大力推进“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网功能,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六个方面标准统一。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推进审批信息实时推送、监管结果及时反馈的“双推送”。在全市开发区推动“区域能评”工作。推进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市级层面各业务审批系统数据平台对接。

(二十四)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建设,加强系统和资源整合,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与身份、婚姻、税务、房产交易、贷款等信息共享,与水、电、气、有线电视、网络等联动办理,逐步集成至“我的连云港”APP,全面实现一般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建商品房再次办理转移登记、实体企业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十五)改进水电气接入服务。实施用电申请一窗受理、并联办理,10(20)千伏、400伏电力客户平均接电时间分别压减至50和10个工作日以内,平均接电成本压降30%。供水、燃气接入实行并联审批、联合踏勘,压缩办理时间,简化申请材料。严肃查处水电气供给企业利用市场支配优势地位强行向接入方收取高额费用的行为。持续加强水电气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进一步减少非计划性的停供次数,缩短停供时间。

(二十六)提升跨境贸易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具有连云港口岸特色的“单一窗口”平台,进一步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数量,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加快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有效压缩进口整体通关时间,到2020年底,实现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缩一半。推进进口商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进口消费质量安全投诉平台。优化出口退税办税流程,确保办理退税平均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

七、着力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找准问题和薄弱环节,因地制宜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操作方法。工商联要动员各商会共同为我市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发挥积极能动作用。

(二十八)着眼市场需求,确保精准施策。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和力度,增强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对企业敏感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调整要设置合理过渡期。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制度。

(二十九)组织开展评价,主动对标找差。对照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分解和细化各部门及各县区板块职责分工,做好迎接省评价考核工作,衔接做好对县区和功能板块评价考核工作。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错纠偏,定期公开曝光破坏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

(三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问责。各部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任务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市政务、发改等部门要强化工作督导,对推进情况实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

附件:连云港市聚焦企业关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

www.ju111.net

2019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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