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21-00161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1-07-14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21〕3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9〕22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9〕22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农机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等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引领下,我市广大农民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高涨,大马力拖拉机、高性能收割机等农机具保有量迅速增加,农机化发展步伐明显加快。由于农业机械作业环境复杂、季节性强、流动性大,农机安全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各地、各部门要从“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标本兼治、系统推进,以坚决态度、有力举措、过硬作风,持续强化源头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全力推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梳理农机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监管职责,健全农机安全监管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创新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机制,将县区、乡镇、村组三级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内容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推动农业农村部门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信息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实现对基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形成条块结合、规范精细的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新格局。
(二)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农机手等农机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作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引导、深入推进,切实提高农机合作社机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督查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把农机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考评体系。加强督查考核,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以及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从严问责、严肃处理。
三、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一)切实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各级农机部门及监理机构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监理电子档案、纸质档案、证件记载信息“三个一致”清查治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牌证核发、机具检审、驾驶考试、安全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制度。充分利用农机集中检审、驾驶考核、技能鉴定等工作平台开展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努力扩大农机安全宣传覆盖面。突出抓好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健全安全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二)深入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在认真总结“平安农机”创建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巩固提升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劲头不松。按照“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活动。海州区要对照创建标准,明确目标,统筹谋划,加快推进,力争尽快创成省级、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区。
(三)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点抓住夏秋农忙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关键时点,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机具、重点对象,农业农村、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及时查处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脱检脱保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工作要求,积极推行严重违法违规农机驾驶人、生产经营组织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制度。
(四)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惠民措施。各级农机部门、安全监理机构要认真贯彻“便民惠民、优质高效”工作要求,大力推行农机安全免费监理,积极组织开展农机集中检审、免费实地检验、送检上门、送考上门等便民活动,注重加强与移动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中石化连云港石油分公司的协作配合,强化宣传引导,优化服务内容,创新推广模式,扩大“双优”加油卡使用覆盖面。要认真组织实施农机综合保险,多措并举调动广大农机手自觉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最大限度发挥农机政策性保险的保障功能。
(五)着力提高农机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应急培训和救援演练,着力提高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农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测预警,对可能引发农机事故的隐患苗头和发展态势及其影响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尽最大努力避免农机事故发生。
四、着力营造农机安全齐抓共管工作氛围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市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深化“平安农机”建设活动,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及时研究分析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要大力支持农机部门、安全监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农机安全监管有效实施、取得实效。
(二)落实联动机制。要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公安、应急、交通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积极推进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化、常态化。要充分依托县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乡镇政府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加快构建县区农机部门主抓、乡镇政府牵头、村组干部和安全协管员全面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三)加强社会监督。要大力宣传报道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事例,曝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弘扬守法、打击违法的农机安全监管良好工作氛围。要多渠道向社会各界公布农机安全监管举报投诉电话,广泛调动群众参与农机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维护农机安全生产良好形势。
www.ju111.net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阅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