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2498411/2023-00211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3-12-27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23〕5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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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政办发〔2023〕57号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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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是建成体育强市的重要基石,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基础工程,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高品质生活期待的内在要求,也是高质量办好江苏省第二十一届运动会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61号)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2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坚持全民共享、公益服务,优化布局、覆盖城乡,智慧赋能、绿色发展,开放融合、多方参与,显著提升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为建设人民期待的现代化新港城贡献体育力量。

到2025年,基本建成连云港特色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0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3%,各县区、功能板块积极培育“一县区(功能板块)一品”特色全民健身项目1—2个。到2035年,全面建成与人民期待的现代化新港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体育健身和运动休闲成为普遍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50%。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更均衡的全民健身资源发展。

1. 统筹全民健身空间布局。以筹办江苏省第二十一届运动会为契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据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结合城市规模、经济发展、人口结构、空间特色等,编制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体育设施空间布局和配置要求。盘活空闲土地,定期梳理更新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目录。积极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融入公园绿地、慢行绿道、空闲边角地、路桥附属用地等城市闲置空间资源,不断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 优化全民健身功能布局。充分体现儿童友好理念和老年化社会现实需求,将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一张图”系统中。新建居住区规划中必须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既有居住区可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统筹规划社区健身设施。围绕江苏省第二十一届运动会项目布局,结合乡村振兴行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公园城市建设等,建设完善各类体育设施,更好地满足全民健身常态化需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体育局)

3. 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高标准打造群众身边的体育生态圈,推进“家门口”便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以口袋公园和沿河沿路体育设施建设为突破口,新建和改建一批体育公园,加快以环云台山自行车道和沿海健身步道联通为主的健身步道建设。增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建设中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等健身设施。完善社区、公园健身服务功能,实施“国球进社区、进公园”和“夜间点亮”工程,推动新(改)建以乒乓球台、灯光球场等为重点的小型健身设施。推进乡镇(街道)1000平方米以上全民健身中心、2000平方米以上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社区)100平方米以上体育活动室、1000平方米以上多功能运动场等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10分钟体育健身圈”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

(二)打造更便捷的全民健身新载体。

4. 推动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共享。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水平,推动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确保为老年人、学生、残疾人、军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优惠服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开放可用于健身的空间,做到能开尽开。加大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力度,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全部向社会开放,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符合开放条件。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每年公布辖区内向社会开放的学校名单和开放时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5. 提升全民健身智能化水平。加强全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促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现代化、智能化。建成室外健身设施器材管理平台,实现全市室外健身器材“一站一码”、设施器材“一物一码”,健全室外健身场地设施“建管用”闭环维护长效机制。推动公共体育场馆按照《江苏省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标准》,加快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智慧化水平。到2025年,建成市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县区、功能板块建成县区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三)开展更丰富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6. 构建多样化赛事活动格局。健全覆盖全市、贯通城乡、区域联动、特色鲜明、线上线下的群众性赛事活动。紧扣“我要上省运”“全民健身日”“社区运动会”等主题,广泛开展“三大球”、广场舞、健身秧歌、健身气功、太极拳等十大大众体育联赛,做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围绕活力动感城市和山海体育休闲城市建设,培育连岛铁人三项、花果山山地越野、海州湾帆船帆板、锦屏山空中滑翔、海陵湖龙舟、徐圩马拉松、刘志洲山山地自行车、连云港山海骑缘公路自行车等十大特色品牌赛事,全方位提升品牌赛事影响力。不断推进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向纵深发展,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健身热情,带动更多人参与到体育运动中来。(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

7. 强化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赛事主体安全监管责任,遵守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实施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员管理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加强户外运动和高危体育项目监管。制定政府有偿救援标准。支持保险和商业救援服务发展,培育民间公益救援力量。加强赛事活动安全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身心状况、理性参加赛事活动、积极应对参赛风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

(四)夯实更广泛的健身群众基础。

8. 培养青少年终身锻炼习惯。健全青少年体育工作机制,不断深化体教融合。实施幼儿体育工程,开展快乐体操、趣味田径、少儿体适能等幼儿游戏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组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和嘉年华活动。根据“双减”和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要求,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每天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以上,让每个青少年掌握2项运动技能。鼓励学校购买体育服务,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社团进入学校任教渠道。推进实施青少年体育“5621”计划(每个县区至少推动5个运动项目,每个项目至少布局6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创建100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开展传统体育进校园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团市委)

9. 打造全龄友好健身环境。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备健身房和健身器材,发挥工会作用,开展各类健身活动,提高在职人群全民健身参与度。加强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办好老年人体育节,创新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解决老年人运用体育智能技术困难问题。营造无障碍体育环境,为残疾人参与全民健身运动提供便利,定期举办残疾人运动会。推动农民、妇女、少数民族等人群健身活动开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

(五)扶持更多元的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

10. 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充分发挥体育总会枢纽作用,培育发展有群众基础的运动项目类体育社团和人群类体育社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团建设,支持协会社团组建体育俱乐部,不断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发展能力。夯实社区全民健身基础,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引导体育社会组织下沉社区组织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推动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11. 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作用。做实做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设,创新培训方式,优化人员结构,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常态化、服务规范化、队伍年轻化。依托志愿服务平台,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加入,开展健身指导活动。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组建各级各类志愿者服务队伍,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中的作用,推动各县区、功能板块打造1-2个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明办、市民政局)

(六)构建更科学的健身指导服务体系。

12. 深化体卫融合发展。健全体卫融合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推进市、县区(功能板块)、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运动促进健康机构,鼓励中医院等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体育医院和开设运动医学门诊,支持高校设立运动康复专业。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推广常见慢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培育壮大运动处方师、康复治疗师等体卫融合服务队伍,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高效的运动促进健康服务。扶持健身气功、太极拳等传统健身运动项目,支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体育局)

13. 拓展科学健身指导新渠道。积极开设科学健身大讲堂,邀请体育健身专家、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健身达人等,开展科学健身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创编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居家健身方法,利用融媒体在社交平台大力推广普及科学健身,让广大群众随时随地想健身、能健身、爱健身,推进全民健身生活化。加强科学健身知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类媒介,提供优质科学健身服务,将健身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

14. 推动竞技体育资源全民共享。推动体育系统管理的训练中心、基地、体校的健身设施及运动康复等服务向社会开放。建立高水平运动队帮扶基层体育社会组织、专业运动员进校园进社区开展指导服务长效机制,推动气排球、足球、篮球、田径等项目专业运动员参加群众性体育活动常态化。支持体校、体育俱乐部进入学校、少年宫,通过设立专(兼)职教练员专业岗位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不断提升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内涵与质量,持续完善优秀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机制。(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七)促进更高质的体育消费发展。

15. 提升体育消费活力。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强化体育消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扩大体育消费市场,丰富体育消费供给。充分利用连岛露天浴场、东海地热水资源,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水疗康复、休闲疗养等体育旅游服务性产业。发展城市夜间体育消费,依托盐河巷、民主路老街等夜间经济集聚区开展夜间体育节赛事活动,拉动体育消费。全面激发体育消费潜力,发展水上、山地户外、冰雪、航空、马拉松、自行车等体育消费新热点。(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6. 促进体旅深度融合。依托花果山、连岛、海上云台山、青松岭森林公园等旅游资源,开发登山、徒步、骑行、露营、自驾、素质拓展、户外穿越等户外体育旅游项目,打造户外旅游、运动产业带。围绕“一带一路”“连云港之夏”等主题,开展“山海岛城”系列赛事活动、“一带一路”铁人三项赛等体旅融合主题活动。支持景区、公园等采用“互联网+智能化”的旅游、运动体验方式,实现智能化管理,增强运动体验感和互动性。(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

(八)营造更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

17. 普及全民健身文化内涵。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北京冬奥精神,发挥体育明星等榜样力量,传播社会正能量。把全民健身理念和知识融入义务教育教材。积极倡导“运动是良医”“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促进健康生活方式,树立终身锻炼理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    

18. 推动全民健身文化交流。以各类赛事活动为平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交流,推动体育旅游、体育文化方面深度合作,打造“一带一路”精品体育赛事和旅游线路。传承中华传统体育文化,加强武术、健身气功、舞龙舞狮、龙舟、拔河等优秀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推广和创新。积极将全民健身融入连云港之夏旅游节、文化产业博览会等文化活动,进一步弘扬地方特色体育文化。(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广旅局、市外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要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有关规划中,并列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充分发挥各级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每年召开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做好考核工作。(责任单位: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强化要素支撑。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要将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力度,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完善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目录,将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纳入购买目录。统筹规划全民健身设施用地,将公共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体育局)

(三)完善法治保障。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定《连云港市全民健身条例》。加强和规范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化、常态化。完善地方体育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将适当事项纳入同级综合执法范畴。推进体育领域信用建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推进落实。对照总体要求,市发改委、市体育局牵头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及相关单位要建立工作落实机制及时分解任务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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