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0-00516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0-07-14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连云港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10〕10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安监局、连云港工商局、连云港供电公司制定的《连云港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
时 效 | 根据《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环保局等部门连云港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安监局、连云港工商局、连云港供电公司制定的《连云港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