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4-00033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04-02-14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发[2004]3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经研究决定,2004年继续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在目标管理中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时 效 | 根据《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经研究决定,2004年继续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在目标管理中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
1.目标考核范围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云台山风景区管委会;有下属单位的有关委、办、局(社),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各企业集团(资产公司),有关部省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责任单位)。
2.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
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现实需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必须把安全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通过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推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坚决把事故总量、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降下来。
2004年我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
(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与2003年相比下降3%;
(2)非煤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与2003年相比减少6人;
(3)煤矿百万吨原煤死亡率1人;
(4)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
有关控制指标将分解落实至各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
二、目标考核主要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效。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并通过责任状(书)层层分解落实;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3.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县区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作经费有足够保证。
4.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实现“六到位”,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率95%以上。企业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5.加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管理,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进行全面普查、建档。当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重特大事故隐患根治率达到95%以上;重大危险源监控率100%。
6.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认真组织、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100%;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7.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评价和评估率不低于9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审查验收率100%。
8.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把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城市燃气和液化气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各项工作有方案、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措施落实、成效明显。
9.完善本辖区或本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逐步建立健全本地区应急救援体系。
10.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各类事故。发生事故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结案,结案率达100%。建立和完善事故统计上报制度,及时准确向市安委会上报各类报表。
三、强化目标管理的主要措施
1.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市政府每年将当年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及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以责任书形式,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本年度本地区、本系统或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及目标管理主要内容,以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分解落实。
2.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强化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各级领导安全生产风险意识,运用经济手段预防和控制事故,在2004年目标管理中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各责任单位在与市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同时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为各县政府1万元,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风景区管委会5000元;各有关委、办、局(社),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3000元;市各企业集团(资产公司)、部省属单位5000元(其中安全生产重点企业集团、直属单位10000元)。风险抵押金自责任书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市安委会财政专户(收款单位:市财政局综合处,帐号:60130000119,开户银行:交行营业部)足额交纳。
3.实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落到实处,根据苏安办[2003]16号《关于建立政府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的意见》精神,市政府决定实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对安全生产目标实行全过程管理。每季度县区政府和部门行政正职必须向市安委会填报“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履职报告书样本附后),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会议、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危险源监控、伤亡事故等方面情况。
4.严格考核与奖惩
(1)考核 市安委会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附后)。各责任单位年中和年终,应分别对照“考核细则”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书面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年底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按“考核细则”和签订的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
市安委会办公室在考核工作结束,应将考核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由市安委会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同时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相关主管部门。
(2)考核等次 考核按满分1000分计,分四个档次:
优 秀:等于或高于900分;
合 格:等于或高于800分、低于900分;
基本合格:等于或高于600分、低于800分;
不 合 格:低于600分。
(3)奖惩方法 根据考核等次,决定奖惩办法如下:
优 秀: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奖励与风险抵押金同等数额奖金(市政府兑现50%),并在全市通报表彰;
合 格: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
基本合格:扣减40%风险抵押金,返还60%风险抵押金;
不 合 格: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
奖励资金来源为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返还各单位的风险抵押金和奖励资金作为各责任单位的安全奖励资金使用。扣减的风险抵押金纳入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
5.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被考核责任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及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1)责任单位或其管辖范围内当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6.加强目标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和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工作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附件1:2004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风险抵押金数额分解表
2: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二○○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