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0-00406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0-03-14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发〔2010〕3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连云港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二一年三月十四日连云港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二五”期间,是我市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加快培育区域发展新增长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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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四日
连云港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贯彻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加快培育区域发展新增长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 “十二五”规划,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为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沿海开发“三三五”战略目标,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基本经验,全面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外部环境,准确把握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和走势,深入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科学规划新时期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使“十二五”规划成为指导连云港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工作任务
(一)完成《连云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
1.前期研究。主要任务是拟定前期研究课题,完成课题招标和委托,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对前期研究课题成果进行审议,形成前期研究课题成果,为制定规划思路提供充分的支撑和指导。初步安排21个课题作为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重大研究课题。
2.规划思路。主要任务是在前期研究基础上,综合分析 “十二五”期间的发展背景、发展环境和发展阶段,研究提出“十二五”期间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形成“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
3.规划纲要。主要任务是在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结合重大课题研究成果和重点专项规划初步成果,深入分析“十二五”期间连云港发展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十二五”期间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一批重大项目,对一些事关全局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措施,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二)专项规划编制。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划编制程序要求,组织编制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专项规划,纳入全市“十二五”规划体系统筹管理和实施,使之成为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指导该领域、该行业发展,决定重大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基本依据。
(三)县区级规划编制。各县区政府负责编制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十二五”规划,紧密结合即将批准实施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积极处理好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更加突出空间约束性,成为有约束力、可操作的发展规划。市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加强对县区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创新规划理念,强化人员培训,做好规划的衔接协调。
三、进度安排
根据规划编制程序,按照2011年初规划纲要提交市人大审议批准的时间要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大体分为5个阶段,总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为前期研究阶段。从2010年1月到2010年4月。主要任务是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十二五”规划编制业务培训,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对前期研究课题进行听议,全面完成前期研究课题。
第二阶段为专项规划编制和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形成阶段。从2010年4月到2010年6月。主要任务是完成专项规划初稿,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发展的总体设想、主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完成“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
第三阶段为规划纲要框架形成阶段。从2010年6月到2010年8月。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资料,进行规划编制的调查研究工作,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框架,完成专项规划。
第四阶段为规划纲要形成和审议阶段。从2010年8月到2011年初。主要任务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第五阶段为规划发布宣传阶段。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十二五”规划纲要后,正式发布实施,并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规划程序管理。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门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充分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加强专项规划、县区级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使各类规划之间的发展目标、项目布局、投资安排、政策措施等有机对接。市级总体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规划草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市级专项规划由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立项申请,经市发展改革委综合平衡后,上报市政府确定;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需要市政府审批或者核准的重大项目以及市政府安排投资数额较大的市级专项规划,由市政府审批;其它市级专项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报市政府备案。未经衔接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不得报请批准;未履行立项程序编制的规划,市政府不予批准;未经审批的规划一律不得发布,不能作为政府投资、制定政策的依据。
(二)加强重大项目研究论证。市各有关部门要将《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明确的重大事项、重大产业纳入到全市“十二五”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尽快形成完备的规划体系,确保与《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总体要求一致;要围绕产业发展定位,研究确定一批关系全局、影响深远、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重大建设项目,储备更多、更大、更好、更能体现科学发展的项目;要加强与国家规划的衔接,力争我市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规划盘子,为保持“十二五”时期投资和项目的持续增长打好基础。
(三)切实提高公众参与程度。要深入了解社会各界的发展要求,对涉及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领域,采取课题研究和高层论坛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征求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把规划编制过程变成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统一思想、反映民意、凝聚民智的过程,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市“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徐一平市长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各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编制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 “十二五”规划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机构,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建立专家咨询平台。组建由市内外专家学者组成的全市“十二五”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十二五”重大前期研究成果、“十二五”规划思路进行审议和评议工作,并对“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作为全市规划工作联系人,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规划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形成工作的连续性。
附件:1. 连云港市“十二五”规划编制重大研究课题
2. 连云港市“十二五”专项规划
附件1:
连云港市“十二五”规划编制重大研究课题
1、连云港市经济国际化背景下区域竞争力研究(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研究)
2、连云港市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市政府办公室,委托研究)
3、连云港市建设国家东中西互动合作示范区研究(徐圩新区管委会(筹),委托研究)
4、连云港市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基地研究(徐圩新区管委会(筹),委托研究)
5、连云港市商务中心建设研究(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研究)
6、连云港市城市文化培育问题研究(市委宣传部,委托研究)
7、连云港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研究(市科技局,委托研究)
8、连云港市促进城乡就业对策研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研究)
9、平安连云港建设研究(市公安局)
10、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开发与保障研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连云港区域性航运中心建设研究(市港口管理局)
12、连云港市重大基础设施配套支撑体系研究(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研究)
13、连云港市重化工业发展研究(市经信委,委托研究)
14、加快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建设研究(市社科院)
15、连云港市水资源战略保障措施研究(市水利局,委托研究)
16、连云港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研究(市环保局,委托研究)
17、连云港市“十二五”期间投融资政策措施研究(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研究)
18、金融支持连云港发展研究(人行连云港中心支行,委托研究)
19、连云港市“十二五”期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思路研究(市发展改革委)
20、连云港市“十二五”期间低碳经济发展研究(市发展改革委)
21、连云港市现代农业发展研究(市农委)
附件2:
连云港市“十二五”专项规划
1、连云港市城市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2、连云港港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部门:市港口管理局)
3、连云港市制造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部门:市经信委)
4、连云港市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5、连云港市产业布局规划(编制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6、连云港市住房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部门:市城乡建设局)
7、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部门:市环保局)
8、连云港市农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部门:市委农工办)
9、连云港市土地利用“十二五”规划(编制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10、连云港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11、连云港市重大项目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12、连云港市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部门:市旅游局)
13、连云港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卫生局)
14、连云港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农机局)
15、连云港市水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水利局)
16、连云港市金融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人行连云港中心支行)
17、连云港市人民防空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民防局)
18、连云港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气象局)
19、连云港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农开局)
20、连云港市就业与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连云港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港口局、民航站、邮政局)
22、连云港市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教育局)
23、连云港市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科技局)
24、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连云港市信息产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经信委)
26、连云港市开发园区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商务局)
27、连云港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28、连云港市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29、连云港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妇联)
30、连云港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民政局)
31、平安连云港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公安局)
32、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33、连云港市文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文广新局)
34、连云港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体育局)
35、连云港市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6、连云港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编制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37、连云港市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单位:市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