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2-00076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2-03-15 |
标 题 | 关于下达连云港市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12〕3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新开工项目在8月31日前开工建设,竣工项目在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顺利实现2012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 ||
时 效 | 根据《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关于下达连云港市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度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新开工项目在8月31日前开工建设,竣工项目在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顺利实现2012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1.2012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
2.201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新开工项
目计划表
3.2012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项目计划表
4.2012年度限价商品住房新开工项目计划表
5.201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竣工项目
计划表
6.2012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项目计划表
7.2012年度限价商品住房竣工项目计划表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