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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04-00197
发布机构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发文日期 2004-06-25
标 题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财务管理的意见
文 号 连政发〔2004〕12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切实解决市级机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顿和规范财经工作秩序,现对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时 效 根据《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文件下载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财务管理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加强市级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对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和巩固政权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颁布实施以来,财政部门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了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但是,从近年来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实施审计监督检查情况来看,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设立账外账,乱发补贴,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意见较大,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切实解决市级机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顿和规范财经工作秩序,现对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市级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是适应政府公共管理的客观需要,是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必然要求,不仅有利于加强和规范单位财务行政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也有利于从源头上反腐倡廉。各单位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加强收入管理,提高资金保障能力

市级机关各单位取得的各项预算内外收入都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对属于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缴入国库,做到应缴尽缴。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必须按规定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实行票据的缴验制度,在单位领购新票据之前,对其已使用票据存根进行缴验,并统计票据使用情况。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和物价部门颁发的《江苏省收费许可证》执行,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票据,否则,严格按规定处罚,必要时可以停止票据的供应。单位出租门面房租金等经营性收入,必须依法纳税,收入纳入部门预算。

各单位编制部门预算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单位收入状况,凡隐瞒不报或少报年初收入计划的,超计划收入数的50%由政府调剂使用。凡应作为单位预算收入填报而未填报的,均视同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除全额没收外,还要按有关财政法规严肃处理,以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

三、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务管理既要严格执行国家对政权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又要严格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和财经纪律,依法理财,合理、节约、有效地使用每一项资金。

(一)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单位财务行为。财务制度是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依据和行为规范。市级机关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决算报告制度、收支管理制度、开支标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和会计监督等,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使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在单位内部得到具体的体现和贯彻落实,保证各项财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力。建立科学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增强预算透明度,建立专项资金项目评估机制,促进部门预算的科学化和规范化。部门预算一经下达,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单位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积极采取措施,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反对花钱大手大脚和铺张浪费,将勤俭节约措施落实到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的每一个环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人事厅〈关于重申工资福利待遇等财务开支标准制定权限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凡未经省政府或省财政厅、人事厅同意,各单位无权自行制定或调整工资、福利、奖金、补贴、津贴等开支标准。否则,一经发现,除退回收缴财政外,还要按《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对地方补贴的发放,实行由财政部门统一标准,统一发放,保证市级机关各单位之间职工利益分配的均衡,使其成为一项“阳光工程”。对于个别部门仍自行发放的奖金、补贴等,按“发一交二”的标准进行制约,从根本上解决目前乱发补贴、部门间不均衡的现象。严格执行非贸易外汇财务管理制度,严禁因公出国人员用一张大额发票代替在境外的所有支出凭证回国报销,否则,财政部门不予办理外汇核销手续。对各类专项资金要坚持专款专用,并按规定单独明细核算,严禁挤占挪用。

进一步完善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内容的预算执行模式,在继续做好工资统发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集中支付范围,提高预算支出的透明度,确保各项财政性资金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内运作,从根本上杜绝各单位挤占、挪用财政资金情况的发生,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三)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确保政府采购“阳光工程”的贯彻执行。否则,一律按违法论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格控制无预算、无资金来源的采购,硬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今后,凡违规自行采购的,财政部门一律按违规采购金额扣减经费。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是各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和完成行政工作任务的物质基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单位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任务就是要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保障作用。一是要防止和克服重钱轻物的现象,做到既要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又要加强各项实物资产的管理,把管钱和管物结合起来。二是要科学合理地配置各项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要围绕单位工作需要,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科学合理地配置和使用各项资产。既要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合理需要,又要防止重复购置、积压和损失浪费,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的利用效率。三是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的报废核销、转让等管理。处置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执行报批和资产评估制度,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评估结果处理,避免资产处置的盲目性、随意性和腐败现象的滋生。四是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根据单位业务工作的特点和管理需要,加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做到合理分工,归口管理,明确职责,健全制度。切实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定期盘点固定资产,确保各项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加强会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会计监督是单位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会计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责任制,依法配备会计人员,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同时,要加强对所属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财政、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积极开展财政支出的有效性监督检查,促进科学理财。自今年7月份起,恢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月报表制度,由财政局各业务处室负责月报表审查,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同时实行财务互审制度,每年7月份组织市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含所属单位)开展财务互审工作。达到互相监督、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财政部门每年对市级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检查面必须达到30%以上,三年全面检查一遍。通过检查,切实保护财政资金安全、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同时,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根据查处财经违法违纪做到处理人与处理事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相结合、内部通报与公开曝光相结合的要求,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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