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4-07 04:01 访问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落实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强化协调服务,加大督查力度,提高效率效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与督查推进机制。
一、协调服务与督查推进机构及职责
市政府成立连云港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与督查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简称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共同帮助解决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招引、建设以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查推进年初排定的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施进度,推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取得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负责掌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展动态,调研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协调推进的建议、措施和工作计划,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和配合单位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服务工作,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沟通协调工作,落实项目领导小组的督查意见和工作要求,做好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协调服务与督查推进的项目条件
(一)项目投资额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以上;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
(二)县区以及有关招商载体依靠自身权限或能力不能解决、需要提交市级层面协调推进的。
(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属于我市鼓励优先发展的产业方向。
(四)项目签订了投资意向书或者具有明确投资意向的。
(五)项目具有明确承办载体以及承载条件。
(六)列入全市重点跟踪督查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2007年主要是年初排定的104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三、协调服务机制
项目领导小组根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协调服务。属于市级层面可以解决的,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解决办法,分解推进任务,落实推进责任,明确服务要求;属于向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争取解决的,研究提出推进措施、解决路径以及工作计划,组织有关方面协同开展争取工作。
四、督查推进机制
项目领导小组根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开展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督查工作,督促各有关方面全力抓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实工作。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有关县区以及招商载体反馈协调意见,通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督查推进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各有关招商载体要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与督查推进机制,落实具体的协调服务与督查推进主体,建立协调服务与督查推进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的组织力度。
(二)各县区、市各有关招商载体要积极主动加强与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根据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规范地反馈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认真落实项目领导小组的各项协调推进意见。
(三)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工作,主动根据项目领导小组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齐心协力推进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不断取得突破。
附件:连云港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与督查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七年四月九日
附件:
连云港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服务与
督查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凌迎兵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鲁 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外经贸局局长、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成 员:董春科 市发改委主任
陈良灵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黄咏梅 市规划局局长
刘大兑 市经贸委副主任
宋雅波 市公安局纪检组长、督察长
夏苏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增产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唐家松 市建设局副局长
徐贞柏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张 磊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助理
刘耀庭 人民银行连云港中心支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连云港市中心支局副局长
刘厚明 市国税局副局长
周良芹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杨永乐 连云港工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