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5-00240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05-04-01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05〕4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
时 效 | 根据《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1月17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1月31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2005年全市将集中开展道路交通、消防、水上交通(内河和海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煤矿和非煤矿山)、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建筑(建筑施工和拆迁工程)、海洋渔业、锅炉压力容器和森林防火等10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安排
(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牵头负责,市交通局、市农机局、市建设局配合。
(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消防支队牵头负责, 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配合。
(三)水上交通(内河和海上)安全专项整治。内河,由市交通局负责;海上,由连云港海事局负责。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配合。
(五)矿山(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非煤矿山,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供电公司配合;煤矿,由市煤炭工业公司负责。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 市卫生局、市总工会配合。
(七)建筑(建筑施工和拆迁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建筑施工,由市建设局负责;拆迁工程,由市拆迁办负责。
(八)海洋渔业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
(九)锅炉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整治。由连云港质监局负责。
(十)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由市林业局负责。
二、整治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在继续抓好“五整顿、三加强”基础上,对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和驾驶员队伍、路面行车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并加大农村道路安全整治力度。
(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治理,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针对农村火灾事故多发和城市高层建筑增多消防难度加大的情况,重点抓好农村消防安全和城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三)水上交通(内河和海上)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对“四客一危”重点船舶和乡镇渡口、海上旅游登乘点等重点区域进行安全治理。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加大整治力度,凡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坚决关闭。要按照严格条件、规范经营的原则,提高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五)矿山(包括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煤矿瓦斯灾害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进行集中治理。对2004年安全评估中达不到安全条件、严重破坏环境的非煤矿山要全部停产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或年开采规模在5万吨以下的一律关闭。
(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以矿山企业尘肺病、制造加工业机器伤人和慢性职业中毒为重点,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七)建筑(建筑施工和拆迁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隐患又不认真进行整改以至发生事故的建筑(拆迁)施工企业以及村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行集中整治。
(八)海洋渔业安全专项整治。对海洋捕捞和养殖安全,特别是海洋捕捞安全进行专项治理。
(九)锅炉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整治。以整治小锅炉和气瓶为重点。
(十)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以落实景区、林场防火责任制和救援体系为重点,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0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研究制订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责任,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专项整治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在整治中做到上下结合、部门结合和区域结合。
(二)制定整治方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分析目前现状,找出突出问题,明确职责分工和整治期限,提高整治标准,做到责任落实,措施过硬,跟踪督查到位。各项专项整治在年度内要力争解决2-3个突出问题。各牵头部门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在下发之前要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审定。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牵头及配合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形成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合力。市安委办将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沟通信息,通报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要逐步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要加强全员安全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要突出隐患整改,组织开展好安全检查、抽查、督查和验收考评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要具体可行,切实解决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确保200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的实现。联系电话:5515976 ,传真:5515975。
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