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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14-00063
发布机构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发文日期 2014-05-04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4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4〕6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2014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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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4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4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www.ju111.net

                                                                     2014年5月4日

 

 2014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金融工作总体要求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扩大社会融资规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主要目标:全市社会融资规模达到350亿元以上,新增贷款180亿元,贷款余额达到1600亿元,新增直接融资100亿元,实现金融业增加值70亿元,力争1家企业主板上市,3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全市保险行业保费收入48亿元,引进和组建各类金融机构3家以上,新设小额贷款公司3家。

  一、把握宏观政策导向,推动信贷投放较快增长

  (一)全力做大信贷规模。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要积极向上争取增加全市法人机构信贷规模。连云港银监分局要适当放宽全市法人机构存贷比限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上级行信贷资源向我市倾斜。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建设局等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规划、土地、环评等文件,提高企业融资能力。相关企业和投融资主体要研究信贷政策,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提高融资针对性。

  (二)不断优化信贷结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放宽对中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对中小微企业贷款违规搭车收取资金管理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加大对工业企业的贷款投放,优化工业贷款结构,推进绿色信贷。加强对涉农经济的金融支持,根据国家农村土地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方向,探索开展农民闲置旧房、空房、宅基地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质押贷款业务。市建设、住房、国土部门要尽快制定我市农村房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创业助贷工程,不断改进和完善金融支持创业促就业的政策措施。2014年,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工业贷款、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贷款增速,增量高于上年。

  (三)提升银企合作成效。各县区、市各相关部门要围绕产业集聚、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主动对接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发改、经信委要及时掌握重点企业、产品和技改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情况,定期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反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项目,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积极给予贷款支持。市金融办、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连云港银监分局要抓好合作成果的督促落实。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提高国有担保公司担保实力。按照市场化原则,组织中小企业探索设立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协会和应急互助基金,解决贷款周转难题。

  二、引进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四)加大异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争取南京银行、恒丰银行年内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推进华夏银行、民生银行等设立分支机构取得新进展。争取外地有实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村镇银行,常熟农商行海州村镇银行年内完成筹建。

  (五)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东海县、灌南县要积极推动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帮助化解不良资产,消除历史包袱,争取年内成功组建农村商业银行。连云港银监分局、市金融办要加强指导,督促两家农村信用联社按照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标准降低不良贷款率,提高拨备覆盖率和资本充足率。

  (六)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引导村镇银行网点向乡镇延伸,适度把握小贷公司发展速度和规模,推动小贷公司资产证券化、小微企业私募债等创新业务发展。

  三、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七)持续推动企业上市。各县区要加大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推动力度,着力培育上市资源,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力争年内各县区实现1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1-2家企业进入全市拟上市企业后备库辅导。市金融办要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辅导,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确保太平洋石英成功上市。

  (八)充分运用银行间市场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积极引导更多企业到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超短期融资券等;推动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能力。

  (九)鼓励发展各类新型融资工具。推进国有融资平台开展结构性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推动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区域集优集合票据、集合债等融资工具;鼓励企业利用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的金融产品。

  四、加强政策支持,推动政府类融资主体融资

  (十)加强融资政策支持。在上级金融监管部门政策允许下,市金融办、连云港银监分局要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化为一般类公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为政府类融资主体争取授信和贷款,在政策允许下适当放宽抵质押条件,在审批上加快速度,在贷款规模上给予倾斜。

  (十一)加强政府类融资主体自身建设。鼓励政府类融资主体充实经营性职能,扩大主营业务收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业绩考核和风险监控机制;建立市场化新型投融资体制,合理安排资金融入规模、期限、方式和用途;保持融资规模适度,资金结构、期限搭配合理,资金来源多渠道。

  五、拓宽服务领域,提升保险服务水平

  (十二)扩大保险业务范围。拓宽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大农业保险险种创新开发力度。深入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三农、小微企业、城乡创业者提供更多融资支持。探索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发展环境污染责任险。年内高效农业保险覆盖面达到50%。

  (十三)争取保险资金运用。探索保险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推动大型保险集团以股权、债券等方式投资我市重点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

  (十四)提升保险服务水平。各保险机构要增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纠纷调解机制;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理赔效率。

  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十五)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加强对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经济金融分析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金融工作的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加强对地方金融的监管,进一步密切地方发展与金融机构相互支持、互利共赢的良好关系。

  (十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扎实推进信用环境、司法环境建设。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要深入推进金融生态县创建活动,连云港银监分局要加强对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财税部门要适当放宽条件、简化程序,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贷款核销。

  (十七)维护金融运行安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风险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牵头,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社、投资理财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房地产中介等机构监管力度。市金融办、公安局等部门及各县区要研究完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加大对金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良好的经济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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