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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05-00221
发布机构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发文日期 2005-02-28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05〕2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 效 根据《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文件下载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连云港市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连云港市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切实解决饮食业油烟扰民问题,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示范区为契机,将解决饮食业油烟扰民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集中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治理内容

(一)治理范围:全市范围内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饮食业重点单位,包括宾馆、酒店、餐厅以及单位食堂等。

(二)治理要求:凡列入限期治理范围的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稳定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WPB52000),噪声稳定达到相应的功能区标准。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05年2月-3月)

各县区环保局对辖区内饮食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饮食业单位的数量、规模、分布以及油烟治理情况,排出需要治理的单位名单和具体实施方案,并于3月底前报送市环保局。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05年3月-7月)

各县区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饮食业单位下达限期治理通知。列入治理计划的饮食业单位,必须于2005年7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饮食业单位,要优先列入治理计划。对重点区域内的饮食业单位,不论规模大小,一律按要求限期治理达标。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05年7月-8月)

各县区环保局按有关规定,对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饮食业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检查评比阶段(2005年9月)

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工商等部门,对各县区的专项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完成情况较好的县区和单位给予表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把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市政府成立市饮食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环保局、公安局、城管局、规划局、房管局、旅游局、工商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辖区范围内饮食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加强检查评比。各县区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放的检查,所有新、改、扩建饮食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部门要与当地工商、公安、城管、旅游等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对逾期不能达标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其停业整改,并在各类评先创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强舆论监督。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将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意义与要求公之于众,对逾期不能达标的饮食业单位进行公开曝光。要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监督,畅通信访渠道,支持群众通过各种合法渠道反映油烟污染问题,及时了解油烟污染治理成效。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提出的意见,要积极妥善处理,并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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