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6-00527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06-02-06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法治连云港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06〕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推进法治连云港建设,加快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法治连云港建设纲要》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进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行政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权的运用,最经常、最密切、最广泛地影响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 | ||
时 效 | 根据《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法治连云港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法治连云港建设,加快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法治连云港建设纲要》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进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
行政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权的运用,最经常、最密切、最广泛地影响着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目前,我国80%以上的法律法规要靠行政机关去实施。行政机关能否做到依法行政,直接关系到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建立和完善。建设法治连云港,关键在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
市委《法治连云港建设纲要》颁布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了具体计划、部署和安排。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启动贯彻落实工作,迅速动员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监督检查,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是,也要看到我市依法行政的现状与全市推进跨越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错位”、“缺位”、“越位”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和与民争利、失信于民等现象时有发生;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权力与利益挂钩、与责任脱钩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经济的更好更快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行政机关要从进一步推进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建设法治连云港的关键环节,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推进依法行政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跨越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着力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水平,大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促进社会和谐与公正,加快连云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
1.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大力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在完成市县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继续按照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原则,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要求,规范发展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2.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审批事项,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管理,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修订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审批办法,建立项目审批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许可和审批工作机制;继续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以及市政府关于行政许可监督、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行政许可听证程序等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市行政审批中心要积极创新运行机制,加强对保留审批项目的监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方便企业、方便基层。
3.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规范公共财政管理,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实行综合财政,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行政经费和行政执法经费由财政统一纳入预算予以保障,严禁设立“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各项附加以及国有资源出让收入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制度,逐步解决同一地区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4.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和质量。出台并落实传奇娱乐手机版 、共享相关制度,编制政府部门政务公开目录,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外,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行政执法依据、过程和结果,要依法予以公开,特别是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行政机关应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加快电子政务建设。2007年前县级以上政府全部建成政府网站,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
5.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涉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向社会公布,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行政决策公布实施前,应经过政府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与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建立健全决策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
(二)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权威。
1.科学编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应当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符合客观实际。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应严格执行,确需增加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应经法制机构论证后,报政府决定。
2.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各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临时性行政机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和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坚持法制统一原则,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要具体、明确,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方针、政策,具有可操作性。
3.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和公众参与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各级政府要组建法律及其它相关专业顾问组织。制定规范性文件涉及专业领域的,应经过专家咨询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在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征求公众意见。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草案,应当召开听证会论证;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机关应对是否采纳及不予采纳的原因和理由作出充分说明。规范性文件通过后,应在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4.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和定期清理制度。制定机关对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对需要修改、废止的内容及时进行修改、废止。有关机关、组织、公民认为有关规范性文件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其设定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依据不充分的,可向有管辖权的政府法制机构提出,经政府法制机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后,按法定程序处理。规范性文件施行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应当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健全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细化、量化执法责任分解制度,逐步把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公务员考核管理制度有机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绩效评估考核体系,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2.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按照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要求,继续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对没有合法依据而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进执法公示制,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将行政执法的内容、程序、结果、监督方式等全方位公开,全面增强透明度。行政机关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重大事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政府法制部门对本级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机关,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制机构对下级机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效率不高的问题。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整合不同部门之间的相关执法权限。合理划分上下级行政机关的执法权限,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减少行政执法层次。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研究制定规范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对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和条件进行细化。
5.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医疗服务、药品购销、企业排污、教育收费等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有效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城市规划许可、城镇房屋拆迁、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的规范和监管;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出让行为,从严控制划拨供地范围,强化对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细化和控制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建立药品使用动态监控制度;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制度;打破行业垄断、部门分割和地区封锁,实行开放式投资准入政策,逐步在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行业、公共服务行业和特许经营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信用监督和信用服务体系。对上述重点领域的整治工作,市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于2006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四)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的启动机制。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各级行政复议机关要坚持公正、公开、及时、便民原则,完善行政复议制度,规范行政复议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逐步开设网上申请行政复议业务,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逐步建立行政复议重大案件听证制度,积极推进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改革。依法受理、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县政府要制定并严格实施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重点开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解决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滥用行政处罚权、违法或不当执法等问题。
(五)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培训。各单位每年要举办2次以上法制讲座,重点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学习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业法律知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40学时左右的法律知识培训。
2.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建立健全公务员的新陈代谢机制、竞争择优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监督约束机制以及行政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等,依法加强对公务员的科学、民主管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把进口、科学考核、奖惩分明,督促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3.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采取开辟专栏、学习辅导、专家报告、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
(一)强化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列入本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做到远期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将本实施意见落到实处。
(二)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抓紧研究出台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职责分工意见,明确工作进度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保把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及部门要注重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各政府部门要定期向本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各级政府及部门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的改进意见,应当自觉接受、认真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三)认真组织开展评议考核和监督检查。认真研究制定科学的评议考核标准,规范评议考核程序,建立健全评议考核制度。组织社会公众对依法行政的状况进行评议,将依法行政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把评议结果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带有普遍性或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组织研究,切实予以解决。要组织制定依法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对构成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四)大力推进“法治江苏合格县(区)”、“法治连云港合格乡镇”建设。严格按照“六个坚持、六个做到”的要求,确保“六个不发生”,精心部署,周密组织,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坚持以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区)”、“法治连云港合格乡镇”活动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连云港建设。
(五)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为促进全市政治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六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