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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04-00343
发布机构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发文日期 2004-07-05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连云港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04〕9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港药监局、市经贸委、卫生局、公安局、农业局、粮食局、海洋渔业局、工商局、质监局拟定的《连云港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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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连云港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药监局、市经贸委、卫生局、公安局、农业局、粮食局、海洋渔业局、工商局、质监局拟定的《连云港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七月五日     

 

 

连云港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我市自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食品安全形势正逐渐趋于好转。为了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国家、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江苏省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和《2004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为重点,以“整治到位,务求实效,确保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为目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到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打劣与扶优相结合,加强市场监管与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相结合。努力为全市人民营造放心的食品环境,为我市超常发展、快速崛起创造安全的健康环境和良好的外部形象。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市政府统一领导,县区属地管理,部门指导协调,逐级落实责任,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强化政府领导责任,整合执法力量,加大打击力度。

(二)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前移监管关口,下移监管重心,确保整治效果。

(三)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消费为重点环节;以广大农村(特别是农村落后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城市低收入家庭、妇女儿童为重点保护对象,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落实责任,分类指导。

三、主要目标

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下降2-3个百分点;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0.5个百分点;10大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80%;大、中型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大型商场(超市)进货索票率达90%,中型商场(超市)进货索票率达80%;基本实现5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达到80%以上,餐饮业量化分级达到30%以上;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抓住重点环节,综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

1.整治食品源头污染。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以解决蔬菜中有机磷农药残留为突破口,加大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的整治;以严查“瘦肉精”为重点,开展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整治;以查处抗生素污染为切入点,加强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整治。

经贸、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在查禁假化肥取得重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活动。

2.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质监局要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示范农场、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严格审查和发放许可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以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畜禽、回收的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并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卫生部门对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严格卫生准入要求,坚决清理并收回不符合发证条件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质监部门要严格审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10类企业生产条件,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对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曝光,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吊销相关证照,退出市场。

经贸、工商、农业、卫生等部门要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管理,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3.整治食品流通环节。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把好市场准入关,督促经营企业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强化对重点食品定期质量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组织、协调并逐步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发挥各类检验检测机构作用。对在市场抽查和检验中发现的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在坚决清除出市场的同时,要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场所,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购销档案等制度。

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要积极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推广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有效经营方式。鼓励各类市场主办者与其承包、租赁摊位、柜台经营者之间以及食品批发商和经销商之间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

4.整治食品消费环节。卫生部门要以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抓手,在教育等部门的配合下,强化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店的检查和监督。

(二)突出重点品种,大力整治儿童食品。

工商、卫生、质监、经贸等部门在全市奶粉市场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对全市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加大清仓查库力度,摸清底数;对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食品的加工点要坚决取缔,对不法分子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要进一步完善儿童食品的准入条件,建立健全既能确保食品安全、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儿童食品企业的管理规范,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与管理体制。

1.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行规行风建设,引导、监督企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安全食品。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创造条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运用信用惩戒机制,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

2.认真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和销售网络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基层食品流通的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义务信息员队伍,形成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保证农村食品安全。积极探索农村食品销售网络建设,鼓励大型食品经营企业到农村建立网点,形成食品供应的主渠道。

(四)整治食品包装、标识印制业。

工商部门要对合法的包装标识印制企业加大其承印验证登记的检查力度。对擅自设立印刷点从事印刷活动的,要坚决取缔,进一步规范印刷行业管理。

(五)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大案要案。

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切实解决以罚代刑的问题。对应当移交而不移交的,要严肃处理。为确保办案效率,防止涉嫌犯罪人员逃匿,对涉嫌犯罪的食品案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公安部门应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来,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打击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和各种暴力抗法行为,举一反三,查源头,端窝点,堵漏洞,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一批大案要案,狠狠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五、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

各县区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从“超常发展、快速崛起”的大局出发,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工作和一项紧迫的任务抓好、抓实、抓细。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和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强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确保本地区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无食品安全事故源头隐患。

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药监局牵头,市经贸委、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粮食局、海洋与渔业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药监局。

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全面部署,结合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狠抓薄弱环节,下移监管重心,前移监管关口,强化农村市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监管。

各县区要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的作用。加强对本社区、本村租赁房屋的管理,及时举报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窝点和非法经营活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食品违法案件。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多个监管部门,需要各方面协同配合。各县区要尽快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整合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切实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协调各执法部门对食品市场的监管,做到共认或者互认抽查结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机构要切实发挥起组织协调作用,通过综合监督资源,综合监督力量,将分散的监管力量集中起来,将具体的监管内容统一起来,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机制。

(三)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监管责任。

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部门应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选用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较强认识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不能简单地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地方保护主义和各种形式的保护伞,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重审批、轻监管,甚至乱审批、不监管的局面。

(四)加强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

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各县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机构要统一组织新闻媒体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曝光,揭露丑恶,警示违规。同时要大力宣传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和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所取得的成绩,加强正面引导。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五)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综合评价。

为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到实处,各级食品安全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综合评价,并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六、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04年5月至6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县区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工作,对整治工作做到“五个到位”:一是分管领导明确到位;二是领导机构成立到位;三是专项整治方案制定到位;四是部门协调、责任落实到位;五是舆论宣传发动到位。

第二阶段(2004年7月至12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县区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市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组织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2004年年底至2005年春节前)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县区食品放心工作牵头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总结工作,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评比。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齐心协力,各负其责,扎实工作,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连云港药品监管局   

市经贸委    

市公安局    

市卫生局    

市农业局    

市海洋与渔业局      

市粮食局    

连云港工商局      

连云港质监局      

二○○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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