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4-10 05:49 访问量: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我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县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一)组织领导机制建立情况;

  (二)综合协调工作开展情况;

  (三)各环节的监管情况;

  (四)食品安全工作创新情况。

  二、考核方式

  (一)申报。创建乡镇(街道)向县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县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考评标准的要求,经综合审核符合创建标准的,于每年10月1日前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并报送《连云港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组织考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依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考评标准(见附件2)对提出申请的乡镇(街道)进行考评。

  考评方式分为明查和暗访,凡发现有下列行为的,取消其考评资格。

  1.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

  2.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被媒体曝光或有关部门查处,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3.对上一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督办的违法案件未及时查处或配合查处不力的;

  4.发现有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5.发现有无标识或标识不全(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食品销售的;

  6.发现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的。

  根据考评标准,考评总分为100分,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可评为示范乡镇(街道)。

  (三)示范乡镇(街道)的表彰和管理。对通过考评符合标准的乡镇(街道),由市政府授予连云港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称号,并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适当奖励。

  示范乡镇(街道)的示范期为三年。示范期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两年内组织考核组进行一次复查,对检查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或者期间发生Ⅲ级以上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食品安全事故的,取消示范乡镇(街道)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实际出发,科学谋划创建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创建工作职责任务。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充分发挥政府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发动企业、群众主动参与,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工作的社会氛围。要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强化责任,确保成效。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四明确责任制,即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各级各有关监管部门的职责任务,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支持创建工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有效推进创建工作。

   

  附件:1.连云港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申报表;

  2.连云港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考评标准。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1:

连云港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申报表

 

申报单位

 

联系部门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主要措施

和成效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连云港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考评标准

 

检查内容

分值

要点

评分标准

考核

扣分

一、

(8)

1、建立完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1

1、成立食品安全协调机构,挂食品安全办公室牌子,明确乡镇(街道)领导责任。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未成立机构(挂牌)的扣0.5分,未明确乡镇(街道)领导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扣0.5分。

 

1

2、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创建工作实施细则。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未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扣0.5分,没有创建工作实施细则的扣0.5分。

 

1

3、乡镇(街道)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未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协管员的扣1分,配备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的扣0.5分。

 

1

4、食品安全经费逐年增加。

查阅相关凭证和资料。食品安全经费没有逐年增加的扣1分。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

5、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未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扣1分。

 

1

6、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未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的扣1分

 

1

7、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对各行政村(社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未纳入乡镇(街道)对各行政村(社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的扣1分。

 

3、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

1

8、村或社区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行政村(社区)未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的扣1分。

 

二、

(14)

4、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组织和预案。

1

9、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或办法或手册。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没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或办法或手册的扣1分。

 

2

10、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未组织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的扣1分,未组织食品安全应急培训的扣1分。

 

5、宣传教育工作。

1

11、有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没有食品安全宣传计划扣1分。

 

5

12、投诉电话畅通。

投诉举报电话不畅通或无人接听的扣5分。

 

1

13、在乡镇(街道)办公楼和辖区各行政村(社区)、农贸市场醒目处设立食品安全宣传专栏、有宣传内容。

现场查看。未在乡镇(街道)政府办公楼和辖区各行政村(社区)、农贸市场醒目处设立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和有宣传内容扣1分。

 

1

14、公开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姓名、投诉电话、工作职责、工作纪律。

现场查看。未公开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姓名、投诉电话、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的扣1分。

 

1

15、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未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扣1分。

 

6、食品安全快速检测。

2

16、配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能规范、熟练操作。

查阅资料和现场操作,没有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扣1分;操作不规范、 不熟练的扣1分。

 

三、

(18)

7、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

8

17、深入开展对种养殖业的全程治理,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

抽查农产品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基地、水产品养殖基地各2户,有不规范行为的,发现一项扣1分。

 

8、未发生农(兽)药残留中毒事故。

4

18、连续三年未发生农(兽)药残留中毒事故。

查阅相关资料。最近三年内发生农(兽)药残留中毒事故的扣4分。

 

9、完成农产品基地目标任务。

2

19、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目标任务。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未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目标任务扣2分。

 

10、产品抽检合格。

2

20、全年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没有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农产品检测机构的监测数据,抽查合格率没有达到98%以上的扣2分。

 

11、协助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

2

21、协助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行为规范。

查阅资料,没有投入品整治方案和行动记录扣1分;现场抽查农资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的扣1分。

 

四、

(18)

12、有效监管食品生产加工行为

8

22、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持有率达100%;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在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获证产品全部加贴QS标志,食品生产单位进货记录齐全;

抽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户。食品生产企业证照不全、28类食品未获证生产、获证产品未全部加贴QS标志、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不全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生产环境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或其他不规范行为,发现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13、开展无证生产加工查处工作

2

23、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抽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未开展了无证生产加工查处工作的扣1分,无证查处率未达100%的扣1分。

 

14、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

4

24、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开展普查,建立监管档案。

查阅资料,没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数量和分布基本档案的扣2分;监管部门未为每家企业、小作坊建立监管资料的扣2分。

 

15、辖区内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

2

25、辖区内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查阅质监部门抽检记录。辖区内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得2分,高于85%低于90%得1分,低于85%不得分。

 

16、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

2

26、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

查阅相关部门统计资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率达100%得2分。

 

五、

(18)

17、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8

27、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

抽查辖区食品经营单位5户。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发现一项扣1分。未建立六项制度的,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18、市场食品抽检合格。

2

28、市场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

查阅资料,合格率未达90%以上的扣2分。

 

19、建立食品经单位档案。

2

29、开展食品经营单位普查,建立监管档案。

查阅资料,没有食品经营单位的数量和分布基本档案的扣1分;监管部门没有为每个食品经营户建立监管资料的扣1分。

 

20、加强食品市场监督管理。

4

30、市场开办者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定期开展检查。

市场实施食品未实行准入管理的扣2分;市场开办者未行使行业管理职责的扣1分;现场抽查,市场未建立相关责任制度的扣1分。

 

21、开展食品流通环节整治。

2

31、协助开展流通环节整治,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未开展整治行动的扣1分;发现无照经营行为的扣1分;

 

六、

(18)

22、严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8

32、严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抽查餐饮经营单位和食堂,有不规范行为的,发现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3、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2

33、辖区内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达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

查阅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学校食堂名单。辖区内餐饮业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未达95%以上的扣1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未达到100%的扣1分。

 

24、餐饮服务食品抽检合格。

2

34、辖区内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查阅相关部门对餐饮店食品卫生的抽检统计记录。辖区内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得2分。

 

25、实行农村聚餐管理制度。

2

35、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

查阅农村厨师登记、培训记录,查阅农村集体聚餐登记记录。未开展了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的扣1分;未开展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的扣1分。

 

26、建立餐饮服务单位档案。

2

36、开展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普查、登记,建立监管档案。

查阅资料,没有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的数量和分布基本档案的扣1分;监管部门未为每个经营户建立监管资料的扣1分。

 

 

27、严格餐饮服务许可。

2

37、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城镇以及旅游景点、车站(码头)等场所的餐饮企业和大排档的发证率达100%;学校食堂的发证率达100%。

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发现城镇、景点等的餐饮企业和大排档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扣1分;发现学校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扣1分。

 

七、生猪屠宰环节(3)

28、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

33

38、加强上市肉品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上市猪肉有未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扣2分;发现未检疫猪肉、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销售的扣1分。

 

八、保健食品(3)

29、加强保健食品管理。

33

39、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协助对易非法添加药物的保健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和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行为。

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未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的扣2分,未协助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行为的扣1分。

 

九、加分项

1、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有重大创新的加5分;

2、食品安全工作受到市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

3、食品安全工作受到省级及以上部门表彰的加5分;

 

注:存在缺项的按标化得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