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4-00322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04-05-17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连云港市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04〕69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了提高?《连云港市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考核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操作效果,更好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
时 效 | 根据《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连云港市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连云港市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考核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操作效果,更好地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连云港市金融机构信贷投入考核试行办法
为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有效信贷投入,进一步加大金融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保持经济金融协同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连云港分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市商业银行、市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实行单项累计积分制。
1.单项分值计算。单项指标分值的计算方法:以单项指标最高的单位为参照值,其它单位分别与其相比计算出单项分值。
具体公式:单项分值=本单位单项指标/最高单项指标×该项指标所占分值(新增存贷比超过100%的按100%计算)。
2.总分值计算。各单项分值相加得出各考核对象累计积分,按照总分值的高低依次排出考核对象的名次。
(二)考核指标包括5项内容:
1.当年新增存贷比(100分);
2.当年新增贷款(含当年核销贷款)(100分);
3.年末贷款余额增长率(100分);
4.当年累计发放贷款(50分);
5.私营个体经济贷款(100分):
(1)年末私营个体经济贷款增长率(50分);
(2)当年新增私营个体经济贷款(50分)。
(三)未完成贷款计划目标实行扣分制,少完成1个百分点扣1分,完成目标不加分。
(四)考核按年度进行,考核指标以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统一公布的数据为准,在考核期次月完成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五)考核办对考核对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有虚报或瞒报贷款核销、私营个体经济贷款等相关考评资料和其他非正常行为的,取消其当年的评比和获奖资格。
三、考核机构
(一)成立市考核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人行市中心支行行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行市中心支行分管副行长、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市目标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人行市中心支行。
(二)市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办法实施,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日常考核的具体工作由考核办承办。
四、奖励措施
(一)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对考核对象实行次年度新增政府性存款2亿元与考核结果挂钩政策。新增财政性资金从次年开始定向存入考核前三名的银行,第一名1亿元,第二名6000万元,第三名4000万元,存满额度为止,存期一年。
(二)根据指标完成情况按各行社贡献大小对领导班子进行专项奖励,第一名5万元,第二名3万元,第三名2万元,第四名0.8万元,第五名0.7万元,第六名0.6万元,第七名0.5万元。当年贷款余额未增加的取消奖励资格。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按前三名平均水平进行奖励。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五、本办法由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