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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03-00056
发布机构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发文日期 2003-05-12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贯彻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0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03〕7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卫生局拟定的《连云港市贯彻〈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05年)〉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三年五月十二日连云港市贯彻《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05年)》实施意见近年来,全球结核病广泛流行,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世界卫生组织已宣布全球结核病处于紧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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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贯彻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0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卫生局拟定的《连云港市贯彻〈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05年)〉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连云港市贯彻《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05年)》实施意见

 

近年来,全球结核病广泛流行,引起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世界卫生组织已宣布全球结核病处于紧急状态。我国政府十分重视该病的防治工作,将其列为重大防治疾病,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市的结核病疫情态势也不容乐观,发病数多年位居各类法定报告传染病之首,占整个报告传染病的1/3,已成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疾病之一,防治任务十分艰巨。为全面加强我市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健康,促进我市经济发展,顺利实施《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05年)》,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策略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建立政府负责、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运行机制。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积极发现并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2005年,以县区为单位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面达100%;加大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发现治管力度,2002-2005年全市发现和督导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累计达5600人以上。

(二)具体指标

为保证总体工作目标的实现,2005年前要落实以下具体指标:

1.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发现率达70%;

2.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规则治疗率达90%,其中督导化疗覆盖率达80%;

3.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治愈率达到85%;

4.乡、村两级结核病防治医生培训率达90%;

5.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7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形成全市结核病防治齐抓共管的良好运行机制

结核病在全球范围的广泛流行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危害,应引起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高度来抓好结核病的防治工作,要成立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为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政策、资金以及公益宣传等方面的支持。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部门要把结核病防治工作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的建设。财政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每年结核病防治所必需的经费,确保结核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卫生部门要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网络,完善疫情报告、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规范结核病的诊断和治疗。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要配合开展公益性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部门要将结核病防治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课程,向学生普及防病知识。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关注结核病患者,把城镇职工肺结核病患者的诊断与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个人账户用完后,按规定在统筹基金中支付。民政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肺结核病患者给予生活救济。政法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对被羁压、收容人员开展结核病的检查和治疗。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主动承担任务,充分发挥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二)加强队伍建设,健全防治网络,确保结核病防治工作落在实处

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农村地区要积极发挥三级预防保健网的作用,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网络,按要求落实和配备相应数量的结防人员。城区要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的拓展和普及,逐步形成市、区、社区防病网络,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组织体系。要加强结核病防治机构建设,调整和充实防治队伍,根据各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充分调动防治人员积极性,保证队伍稳定。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市、县卫生部门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针对结核病防治管理人员、临床医生、检验人员开展不同的业务培训。同时要积极参加省内外举办的各种专业培训,及时掌握防治新知识、新方法,保证技术水平的不断更新和提高,建立起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专业防病队伍。

(三)狠抓措施落实,加大治管力度,全面推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

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是当前世界认同的能够有效控制结核病流行的工作策略。结合我市目前工作实际,四县要以实施CIDA-WHO结核病控制项目为抓手,进一步加大结核病的控制力度。城区要逐步推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努力扩大督导化疗覆盖面。要规范结核病的防治工作,抓好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现和督导治疗措施的落实。

1.积极发现肺结核病患者。积极发现传染源是控制结核病的关键措施。2003-2005年我市参与CIDA项目的四县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发现指标分别为赣榆县398例、451例、477例;东海县为436例、494例、523例,灌云县为394例、446例、473例;灌南县为272例、309例、327例。各地要将相应的计划任务数进一步予以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制。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肺结核病患者的发现力度。要加大健康教育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开展结核病危害及其防治知识的公益宣传。要突出宣传国家对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的治疗优惠政策,提高群众主动配合和参与防病工作的自觉性。各级医疗机构要把因症求诊和痰片镜检作为当前发现患者的主要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检查可疑症状者,并及时向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省确认定点诊疗机构)转诊阳性病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同时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痰检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发现率。

2.对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实施短程督导化疗。要统一制定化疗方案,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督导化疗模式。对住院及门诊治疗的涂阳肺结核病患者实施以医务人员督导为主的督导化疗;对边远乡村的病人,要做好病人家属的宣传培训工作,由经过培训的病人家属负责督导患者按时按量服药,确保患者全疗程规范治疗。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按项目要求实行抗痨药品免费等优惠政策。要定期对基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市对县每季度督导一次,县对各乡镇每2月督导一次,乡镇对每例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及所在村卫生室,在治疗全程中随防达4次以上。

3.加强结核病患者报告、登记、治疗、督导的规范化管理。

各诊疗机构应统一使用国家卫生部确定的初诊患者、结核病患者和结核病细菌学检查实验室登记本以及肺结核病患者治疗记录卡,实行结核病患者报告、转诊、确诊、登记、治疗和督导的规范化管理。对病人的发现、治疗和转归等情况进行监控,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不断完善防治措施。

四、考核评价

1.年度检查。市卫生局每年对各地《实施意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县区每年度要组织开展自查。检查情况要形成总结,及时上报政府和有关部门。

2.中期评估。2003年进行《实施意见》执行中期评估,根据中期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有关措施和对策,确保规划下一阶段任务的实现。

3.终期考评。2005年,对《实施意见》执行情况和成效进行全面考评。对《实施意见》执行好的地区进行表彰,未完成《实施意见》任务的地区要予以通报批评。

 

 

 

 

                            二○○三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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