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5-00217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05-02-05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主要公共服务场所增设日韩文标识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05〕1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主要公共服务场所增设日韩文标识的通知 | ||
时 效 | 根据《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主要公共服务场所增设日韩文标识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全市“主攻日韩”招商策略深入实施,积极营造有利于日韩客商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日韩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连政办发[2004]161号)有关要求,全市主要涉外接待单位、交通窗口等公共服务场所都应逐步增设日文、韩文标识,便于日韩客商来我市进行商贸考察、旅游观光和生活居住。
根据主要公共服务场所隶属关系和服务功能,现将日韩文字标识工作计划分解,请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届时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检查。
附件:全市主要公共服务场所增设日韩文标识工作进度责任表
二○○五年二月五日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