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6-00628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06-08-17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推进微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06〕12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推进微小企业成长计划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
时 效 | 根据《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推进微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推进微小企业成长计划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推进微小企业成长计划的实施意见
(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2006年8月)
为引导成长型微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推动更多的微小企业发展成为规模型企业,培植我市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和新增长源,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十一五”期间推进微小企业成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培育对象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国际化临港工业城市,选择一批最具成长型的微小企业,集中扶持,优先服务,促进成长,引导和带动全市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高民营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为全面奔小康重振连云港做出贡献。
(二)培育对象。本意见所称“微小企业”,是指年度产品销售收入没有达到500万元的企业。凡上一年度产品销售收入没有达到500万元,但预计下一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能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企业,都可作为跟踪培育对象。
(三)基本目标。从全市优势行业和具有良好成长型的制造业微小企业中,选择一批最具成长型的企业作为金融、财政、中介服务机构重点扶持服务的对象,通过整合利用财政、金融、担保、培训、人才、政策等优势资源,用5年时间,促使 500家成长型微小企业做精、做专、做大,进入规模企业行列,从而带动全市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融资助推工程
1.加强银政合作。选定一批最佳成长型微小企业由政府和银行联手为其优先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与微小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融资合作,加大对微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如为企业优先提供新的金融产品、融资服务等。增加市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成长型微小企业有重点地给予支持。
2.建立融资项目申报系统。依托“连云港市民营经济服务网”的信息技术支持,搭建起微小企业融资需求与银行放贷需求对接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微小企业融资项目,建立健全公开的网上、网下微小企业融资需求的申报通道。
3.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组织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开展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对全市500户企业的信用评级,以此推动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获A级以上的参评企业提出贷款申请,金融机构将在授信额度、贷款利率、结算业务、票据业务、流动资产贷款申请、信贷新产品使用方面给予优惠和优先。对参加实施促进微小企业成长计划的担保机构,优先给予政策性贷款支持,优先落实有关支持政策。
(二)创新引导工程
1.加强政策引导。抓紧出台鼓励微小型企业自主创新的指导性文件,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重点推动联合创新和小企业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在有条件的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支持建立示范平台。
2.积极促成合作。积极组织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引导和支持微小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技术支持和服务机构建立合作联盟,解决行业中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难题,培训专业人才。鼓励企业推进信息化,运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不断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新产品,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3.实施品牌战略。重点培育壮大一批名牌产品、商标,扩大辐射范围,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并利用品牌效应提高资本运营能力。对现有优势产品,通过技术改造和产业重组,提高规模效益。同时,选择一批潜在优势产品,引导上规模、占市场,促其迅速成长为名牌优势产品。
(三)素质培训工程
1.整合社会资源。以专项发展资金资助的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面向微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各类培训,帮助微小企业培养高素质的经营者队伍、科技人才队伍和职工队伍。各县区相应制订资助培训计划,加强以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的微小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以发展业绩和提高个人素质。在全市范围内认定一批培训示范机构,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2.实施分类培训。推行定单式培训,突出培训工作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充分利用国家、省的有关培训扶持政策,有计划地为成长型微小企业提供专业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入选企业会计、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促进有关财税扶持政策的落实。组织专家为入选企业提供财务管理、国际业务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理财水平和国际市场拓展能力。
3.开展“微小企业成长大讲堂”系列活动。举办“微小企业成长大讲堂”,进一步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精神,提升微小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全市民营经济的发展。安排专项培训经费,采取政府资助与企业自费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部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
(四)创业辅导工程
1.建设创业基地。创办微小企业创业基地,旨在为小企业和初创业者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拓展就业空间和提供创业平台,降低初创业者的风险和成本,帮助一批新兴的企业迅速成长形成规模。力争到2010年,全市建成10个以上的创业基地。
2.开展创业辅导活动。按照《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要求,抓紧搭建创业辅导平台,筹划创业辅导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创业辅导大篷车”活动,组织创业辅导专家为企业提供土地、资金、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免费诊断和答疑服务。根据创业辅导的实际需求,开辟“创业辅导在线咨询”栏目,让更多的微小企业参与到创业辅导中来。
3.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社会优势资源,为成长型微小企业提供信用评价、信息化建设等多方面的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审计、评估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为成长型微小企业提供法律、财务和投融资咨询服务,鼓励和支持微小企业快速成长。
(五)信息化推进工程
1.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要深入研究推进措施和相关政策,指导企业提高认识,及早行动,帮助企业协调矛盾、解决问题。电信等信息化服务提供商,要深入研究信息化的新特点,不断提升服务支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能力,增强企业业务创新和市场拓展能力,在推进信息化的进程中提高对信息化建设的支撑服务水平。
2.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组织微小企业开展学习、参观和相互交流活动,加强企业信息化知识的普及。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各种媒体,加大企业信息化舆论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良好氛围。选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信息技术应用的示范、试点,总结推广传统产业改造和企业信息化的成功经验,推动全市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有序开展。
3.建立“连云港民营经济服务网”。年内建成“连云港民营经济服务网”,经过不断努力,网络逐步延伸到县(区)和中心镇,形成覆盖市、县(区)和主要乡(镇)的面向小企业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中小企业网上博览,免费为入选的微小企业进行网上宣传。同时,为成长型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服务。
(六)市场开拓工程
支持企业拓展市场,有计划地组织入选的成长型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并对参展企业给予适当补贴。组织国际贸易方面的专家,对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国际贸易实务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支持和帮助成长型微小企业向上争取各级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项目,增强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能力。继续鼓励和支持微小企业参加国内外经贸交流活动,积极进行市场开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推进微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微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区应根据自身情况,抓好本地区成长型微小企业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落实措施和具体计划。
(二)明确工作职责。全市微小企业成长计划由市民营经济发展局会同市财政局、工商局、人民银行和工商联等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推进微小企业成长计划的实施。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要加强对县区微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三)注重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合作,通力配合,当前要建立部门合作机制,每年召开1-2次协调会议,通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安排,改进工作措施,指导企业克服成长中的瓶颈问题,确保“微小企业成长计划”取得扎实成效。要建立领导干部和责任单位联系微小企业的制度,及时掌握和分析企业生产经营动态,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相关部门集中研究解决反映的重点问题。
(四)加大奖惩力度。自2006年起,市政府从市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对成长迅速、进入规模行列的一批典型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以带动更多的微小企业进入规模企业行列。同时对实施微小企业成长计划年度成效显著的县区、部门也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区和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