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2-00014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12-03-15 |
标 题 | 关于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 ||
文 号 | 连政发〔2012〕3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二、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三、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措施 | ||
时 效 | 根据《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关于加快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关于加快信息通信
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1〕14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和信息化水平提升,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对建设创新型城市、发展创新型经济具有重要作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跨越发展、均衡布局,创新引领、试点示范基本原则,以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通信基础网络和集成、综合、共享、可靠的信息通信公共服务平台为目标,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支持力度,提供配套保障,进一步加快我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新型信息通信网络建设
加快光纤宽带网络、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推进光纤到楼入户工程,完成城区、郊区有线电视的双向化改造工作,2015年,城市光纤到户普遍覆盖,自然村实现普遍通达。城市普遍具备100M带宽提供能力,农村普遍具备50M带宽提供能力,全市出口带宽达到460G。全市有线电视入户率达90%,城区互动电视用户占有线电视用户总数的比例达40%,建成城乡一体的数字化、双向化广电网络。完善3G网络深度覆盖,推进3G网络向4G网络演进,积极建设以IPv6为核心的下一代互联网。推进徐圩新区、连云新城等新建园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新建通信管道、传输网络、IP网等基础网络设施,实现3G网络全覆盖,打造数字新区。
推进无线网络建设。在完善3G网络深度覆盖的基础上,优化网络建设,改善网络性能,支持各运营商加快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加大宽带无线城市建设力度,优化提升WLAN(无线局域网)覆盖。十二五期末,实现连云港市TD网络全覆盖。
(二)进一步推进综合基础信息平台的发展
完善政务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跨部门、集约化的信息系统建设,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设施和协同应用平台,促进公益性、商业性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建设基于健康档案的全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加快民政综合管理和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等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基于无线宽带网络的警务通、城管通、智能交通、智能环保、智能电网等项目建设,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推进信息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监控、密码保障、容灾备份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安全保障的基础支撑能力;建成全市信息系统安全外部监测平台,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安全防护保护措施。
(三)进一步提升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加强农村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种技术形式实现宽带入户,提高农村地区信息终端普及率,鼓励和支持运营商为农村用户提供实用、价优的终端、业务和资费;大力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推进农村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和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通过信息网络为农民提供各种服务,鼓励电信运营商组织农村信息化应用培训,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
三、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环保局、规划局、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地税局、文广新局、统计局、民防局、物价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和通信、广电网络运营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协调解决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督促和推动重点工程建设。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本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科学规划布局。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市经信委要会同规划、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供电等部门和各通信运营商,统筹编制我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科学布局我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财政资金建设项目管理,市财政出资建设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项目由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扎口管理,建立项目评估制度,对财政投资和涉及国计民生的信息化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质量检测和绩效评估,确保发挥应有的效益。健全共建共享机制,深入推进城乡电信网、广电网和供电、交通、水利、教育等专用通信网基础管线与各类基站的共建共享。市经信、规划、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尽快出台智能小区建设、验收管理办法,加大小区通信设施建设和共建共享工作检查力度,加强电信行业协会协调、监督作用,推动基站、通信管线、机房在各电信运营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共建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
(三)加大政策扶持。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本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经信、科技、财政等部门在国家、省、市相关专项引导资金申报中,要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及两化融合、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等项目的资金支持。鼓励云计算等新兴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项目落户我市并在电力建设方面给予支持,提供便捷服务;对通信和广电网络枢纽、互联网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呼叫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建筑工程,原则上减半收取其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费,民防部门在有关费用上给予优惠。规范小区、楼宇的有线无线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无线和光纤通信网络建设顺利开展。
(四)加强部门合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分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适时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高校、车站、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支持信息通信基站、通信管道、室内分布系统建设。规划、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基站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推动城乡、区域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平衡发展;无线电管理机构要加强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加大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力度;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企业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活动,切实维护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宣传部门要加大对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科普宣传力度,积极消除公众对基站、广播电视发射塔电磁辐射的片面认识,努力构建全社会支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环境。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全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情况统计监测体系,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工作机制、规划、建设、重点工程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