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7-00364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07-07-21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07〕14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连云港市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时 效 | 根据《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连云港市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考评办法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人民政府,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参与单项奖评选。
二、指标体系
根据国家和省发展新型工业化的总体要求并结合我市县区工业化水平的实际,本着突出重点、综合评价、易于操作的原则,本办法共设置13项考核评价指标(详见《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考评细则》)。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县区,取消其参评当年度“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优秀奖”、“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先进奖”的资格。
三、考评办法
市政府按年度对县区政府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半年通报一次各县区考评指标进度情况及单项指标排名。考评采用打分的方式评价,依据综合得分确定奖项。
四、奖项设置
(一)综合奖
按综合得分排序,四县中评出“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优秀奖”1个、“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先进奖”1个;三区中评出“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优秀奖”1个。
(二)单项奖
工业重大项目投入奖。对超额完成工业投资总额和新开工2000万元以上项目数目标,新开工投资超亿元项目全市领先或新开工对全市工业结构调整有重大贡献的工业大项目的县区,授予“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重大项目投入奖”。
规模企业培育先进奖。对超额完成当年净增规模以上企业户数目标、新开工2000万元以上项目的新办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比率较高的县区,授予“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规模企业培育先进奖”。
工作创新创优奖。对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中,创新工作方法措施,显著促进本地区工业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县区,授予“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创新创优奖”。
单项奖个数根据每年实际情况确定。
五、考评程序
(一)申报。各县、区政府按《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考评细则》的要求,填报年度自评情况,连同相关说明和附件,于考核年度次年的1月20前报送市经贸委。市开发区管委会报送申报单项奖的有关资料。
(二)考评。由市经贸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目标办等单位组成考评小组,于考核年度次年的1月25日前,对被考评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复核汇总,进行必要的抽查和现场考评,初步确定各考评单位的得分和名次。
(三)认定。年度考评结果由市考评小组报市政府审核、认定。
六、表彰奖励
对获得“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优秀奖”的县区,由市政府授予奖牌,并奖给人民币3万元;对获得“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先进奖”的县,由市政府授予奖牌,并奖给人民币2万元。对获得各单项奖的县区(市开发区),由市政府授予奖牌,每个单项奖奖给人民币1万元。原则上综合奖、单项奖不重复奖励。
奖金奖励对象为县区(市开发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贸(发改)局主要领导。奖金从市工业发展基金中列支。
附件: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考评细则
附件: | ||||||
县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考评细则 | ||||||
指标体系 | 评分标准 | 考评得分 | ||||
基准分 | 加减分评分标准 | 基本 得分 | 加减 得分 | 合计 | ||
1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 20 |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每高于目标1个百分点加2分;低于目标不得分。 | |||
2 | 工业投资总额 | 20 |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每超过目标百分之一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基准分,低于目标不得分。 | |||
3 | 当年净增规模以上企业户数 | 10 | 完成目标得基本分;每多于目标1户加1分;低于目标不得分。 | |||
4 | 新开工2000万元以上项目的新办企业进入规模企业比率 | 20 | 以近两年新开工2000万元以上项目新办企业数的50%作为考核基数;实际进入规模企业户数达到基数得基本分;每多1个企业加2分;每少1个企业扣1分,扣完为止。最高加减分不超过基准分。 | |||
5 | 工业固定资产原值增长率 | 每比上年增长(降低)3%加(减)1分,最高加减分30分。 | ||||
6 | 规模以上工业应税销售收入增长率 | 每比上年增长(降低)3%加(减)1分,最高加减分30分。 | ||||
7 | 工业税收增长率 | 10 | 四县、三区分别按实际入库税收增长率的平均数作为考核基数;达到基数得基本分;每高于基数1个百分点加2分,最高加分20分;每低于基数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8 | 全部工业增加值占本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每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加3分。 | ||||
9 | 当年净增销售收入过1、5、10亿元企业户数 | 每净增1户销售收入过1、5、10亿元企业,分别加2、5、10分,最高加分30分。 | ||||
10 | 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 | 每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分20分,下降不得分。 | ||||
11 | 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占本地区比重 | 每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加2分,最高加分20分。 | ||||
12 | 销售利税率 | 每比上年提高(降低)0.1个百分点加(减)1分。 | ||||
13 |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 每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一加1分,增加百分之一减1分,最高加(减)分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