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9-00117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09-10-23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三届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09〕12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国法〔1998〕27号)的有关规定,第二届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任期届满。 | ||
时 效 | 根据《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第三届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国法〔1998〕27号)的有关规定,第二届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任期届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第三届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张同生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石海波 市政府秘书长、市徐圩开发建设指挥部指挥长
陈 中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李江蓉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徐川家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主任
秘书长:肖开山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委 员: 黄国富 市司法局局长
李东阳 市房产局局长
易爱平 市经贸委副主任、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
刘海峰 市科技局副局长
夏苏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唐家松 市建设局副局长
陈福胤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孙 强 连云港工商局副局长
穆凤华 市工商联副主席、市总商会副会长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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