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禁止在徐圩新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来源: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4-07 03:40 访问量:

    徐圩新区河道治理及新建水库工程(徐圩新区应急备用水源)项目建议书已经省发展改革委批复,为保证该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全面准确做好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实物调查工作,按照批复要求,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徐圩新区河道治理及新建水库工程位于徐圩新区香河村境内,工程建设永久征地2986亩,具体占地范围由徐圩新区管委会予以标识。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征占地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已批准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的项目停止建设,并不得新栽种经济作物和林木。对违反规定进行建设的,一律不予补偿,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除新生儿、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等国家政策允许人员迁入外,禁止其他人员迁入征占地范围,违反规定擅自迁入的人口,不予补偿安置。

    四、徐圩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领导,依法制止违反规定在征占地范围内进行基本建设和迁入人口的行为,同时组织徐圩街道办事处做好工程征占地范围内各项实物调查工作,并对各项实物调查成果出具认可意见。

    五、工程征占地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执行本通告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等项工作。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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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