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6-00589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06-06-17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06〕8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
时 效 | 根据《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
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人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 2006年6月)
为贯彻落实国家稳健货币政策和《中共连云港市委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发[2006]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加大支农信贷投入,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现代化进程,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建设。金融机构要正确把握全市农业结构调整方向,增加对农业的有效信贷投入,促进农业结构向区域化布局、产业化升级、特色化经营方向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优先对农业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金融扶持,支持其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重点支持“公司+基地+农户”型的订单农业、农业星火计划项目等,通过龙头企业的发展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外向型农业、花卉园艺业及休闲观光农业等的金融支持,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技推广,加速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做好对各类劳务输出中介组织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二)大力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金融机构要紧密结合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方向和县域经济的发展要求,加大对农村私营、个体经济的金融支持,促进农村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加大对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农村粮食加工流通企业、涉农中小企业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的金融支持,逐步缓解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加大对县域园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审批手续齐全、还款能力强的工业企业的支持,促进县域工业集聚发展,加大县域以工带农发展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三)着力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村现代流通业、物流业的金融支持,拓宽商品流通渠道,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和市场竞争力。支持集收购、销售、流通于一体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支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支持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和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的建设。
(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机构要完善信贷政策,配合村镇布局规划,对符合新农村布局规划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农村水利重点建设工程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在确保还款有来源的前提下,积极提供配套金融支持和服务。
(五)积极拓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金融机构要结合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进展情况,研究开发适合农村居民需要的消费信贷品种,对收入较多且稳定的农户,可适当发放住房贷款、家居装饰、婚嫁、医疗、旅游等消费贷款。继续做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支持农村贫困学生就学。
二、创新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服务方式
(一)切实转变信贷服务理念。金融机构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农村经济结构变化的特点,积极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在服务对象上,从以传统农业为主转移到农业产业化经营、集约化经营、公司化发展的方向上来;在服务区域上,兼顾县域和农村发展,增加对县域和农村的投入;在贷款对象上,由农户向个体经济和私营业主延伸;在贷款用途上,由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向工商业服务、农村消费方向延伸,多角度、宽领域地服务地方经济;在贷款期限上,由短期为主向短、中、长期结合延伸,科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二)改进和完善信贷管理制度。金融机构要不断完善内部授权授信制度,改进信贷评级体系,创新业务流程,特别是非法人金融机构要适当增加县域分支机构授权,合理确定信贷授权、审批体系。根据企业或项目需要,采用信贷审批“直通车”等方法,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建设,努力培育县域优势产业及优质客户;结合利率市场化进程,建立通过风险溢价覆盖高风险贷款损失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利率在农村信贷资金配置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和健全综合业务考核机制,完善贷款营销激励与约束均衡机制。
(三)积极开展信贷产品创新。金融机构要针对农村经济特点,扩大对农村动产和不动产物权抵押担保贷款范围,创新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融资产品,积极探索化肥仓单质押、仓储抵押、船舶抵押、交通工具抵押、机械设备抵押、公务员担保等抵押担保形式。积极拓展创业类贷款,推出专项金融产品,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打工创业贷款,对符合贷款条件、立足农村创业的青年试办创业贷款,对外出务工回乡创业的农民、返乡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视其信用、偿债能力等给予信贷支持,增强农村居民的创业能力;探索开办农机具按揭贷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现代化层次;探索店面抵押和行业协会联保等方式的消费贷款业务,拓展农村消费信贷领域;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建立健全农户经济档案,不断提高贷款证的发放面和贷款覆盖面,适当提高授信额度,简化贷款流程,完善营销网络。
(四)不断丰富金融服务内涵。金融机构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时提供信息、咨询、结算、代理等方面的配套服务,延伸支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积极在农村推广和使用信用卡,增加农民的理财项目,创新结算工具,提高结算效率;大力发展代收协管农村资金、代理保险、代理兑付专项资金等业务,方便农村企业、农户生产和农民生活;充分利用网点和信息优势,及时向广大农民提供信息。
三、优化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
(一)建立健全政银企沟通、合作平台。金融机构要依托地方政府,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继续积极开展银政、银企合作,努力构建起与政府、企业精诚合作、互利共赢的合作平台。
(二)深入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金融机构要主动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信用环境。继续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农村诚信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农村民营企业和农村其他经济组织增强信用观念,努力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推进信用分级管理,在农村开展信用年审活动,推行乡镇、村、农户信用等级与农村信用社小额农贷授信额度和利率浮动挂钩制度,适当降低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利率水平,营造良好的信用导向;加快推进企业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坚决制止和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三)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金融机构要根据农村金融改革总体规划的要求,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推动农业发展银行建立市场化机制,由政策性金融逐步向开发性金融转型;推动农业银行逐步完善经营机制,加大内部改革,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盈利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以专项票据的方式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并强化资金支持的正向激励机制,促进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支农能力;积极探索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的渠道和措施。
(四)探索建立农村担保体系。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拓展符合当地特点的农村担保业务,积极探索组建农民担保协会等形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农业担保机构,采取灵活多样的担保形式,充分发挥其信用补充作用。
四、加强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分工
(一)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加强指导,制定并组织金融机构落实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保障措施,积极协调政府涉农经济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互通信息,搭建促进农业和农村金融发展的合作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对农村的金融服务,引导县域贷款和支农贷款保持有效增长;推动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以专项票据扶持农村信用社提高资本充足率、降低不良贷款,促进其经营机制转换,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合作银行;以支农再贷款扶持支农资金相对紧张的农村信用社,确保再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发放农户种养业、加工储运业及消费信贷等规定用途;继续推进农村信用村镇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指导相关金融机构支持重点帮扶示范村建设。
(二)农业发展银行连云港市分行。建立市场化机制,稳步拓展业务范围,在确保粮食储备、粮棉收购等政策性贷款的合理需求下,适应职能调整的要求,以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为导向,积极探索并拓展粮食加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贷款业务,增强对“三农”经济的服务水平。
(三)农业银行连云港分行。加大对“三农”经济中有效益、有市场的产业和项目的资金投入,加强和改进对农业龙头企业的信贷服务,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约束机制,坚定服务“三农”的宗旨,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桥梁纽带作用,保持合理的信贷增长水平;加强贷款定价管理,根据贷款成本和风险的状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适当减轻小额贷款农户的利息负担;深入开展农村信用创建,引导农村增强信用意识。
(五)其他商业银行。积极支持一批农业产业化企业、成长型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县域园区企业等做大做强,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