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6-00532 | ||
发布机构 | 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 发文日期 | 2006-02-14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06年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06〕16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现将《连云港市2006年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连云港市2006年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小化肥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督促各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认真落实小化肥长效管理责任状,确保小化肥在我市“永不反弹”,特制定连云港市2006年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 ||
时 效 | 根据《ju111.net九州手机版欢迎您! 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06年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2006年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连云港市2006年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小化肥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督促各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认真落实小化肥长效管理责任状,确保小化肥在我市“永不反弹”, 特制定连云港市2006年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06年乃至今后一段较长时期内,我市小化肥长效管理的总体目标和总体要求是:长期保持对制售小化肥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确保小化肥在连云港市范围内“永不反弹”。
二、工作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严防死守,确保小化肥不再反弹为目标,以对企业设立、原料设备供应、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包装袋印刷、产品运输(主要是铁路)及销售等五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为重点,以加强基层政府的日常监管,层层落实小化肥长效管理责任制为手段,加强部门联系,整合执法资源,加大日常监管与检查,形成对小化肥的打击合力,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资市场秩序。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对小化肥再次出现反弹的可能性、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目前,我市小化肥反弹的压力依然很大。在高压严打下,我市的小化肥生产经营企业已经被清除干净,但是,有近30名制假售假者逃到了山东临沂、河南商丘和江苏徐州等周边地区,继续从事制售假劣化肥等不法行为。这些人在遭到周边地区相关部门的打击后,随时都可能卷土重来,造成我市小化肥的反弹回潮。因为利益驱动的诱惑依然存在,生产小化肥门槛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制假售假者的经济能力没有被彻底摧毁。特别是在2005年市有关部门组织的9次小化肥检查和暗访中都没有发现大的问题,个别基层政府和部门的部分同志错误地认为,我市小化肥长效管理的任务已经完成,因而监管工作的力度有所放松,加大了小化肥死灰复燃的可能性。因此,一定要充分认识小化肥再次出现反弹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抓好小化肥问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发现一例、严打一例、打死一例。
(二)强化各级政府的管理责任。2006年,市政府将继续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责任状》,并将其列入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行政领导年终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按照责任状的规定,各县区政府是小化肥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和落实本辖区内的小化肥长效管理机制,并对本行政区域的小化肥长效管理和监管工作负总责。各县区政府也要与县区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严厉追究失职者的责任,确保压力的有效传递和责任状的严肃性。通过强化基层政府防线,在全市建立起以村(街道)保乡镇(办事处)、以乡镇(办事处)保县(区)、以县(区)保全市的块状防控体系。同时,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政府和基层单位的监督检查。在春、秋两个小化肥产销旺季,由县区政府办组织质监、农业、工商、整规等部门开展2次全县(区)范围的拉网式联合检查和2次暗访督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见附表),并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三)强化各执法部门的监管检查。市各相关部门对本系统的小化肥整治工作负全责。首先要把好四道关口:环保部门要把好环保评价关,不能为小化肥生产企业提供任何环评手续;农业部门要把好肥料登记关,涉嫌生产小化肥的企业一律不能发证,已经发证的不得续展有效期;工商部门要把好工商登记关,一律停止小化肥生产企业的登记发证工作;质检部门要把好标准备案和监督抽查关,不为小化肥企业发放生产标准或进行标准备案,加强对化肥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抽查。其次,要定期组织开展拉网式联合检查和暗访督查。每年的春、秋两季,质检、工商、农业、整规等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2次全市范围的拉网式检查和2次暗访督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见附表)。通过各部门的执法检查,真正建立起以基层执法单位为前沿阵地,以市执法部门为指挥调度中心,上下联通,监管到底的条状防控体系。
(四)强化牵头部门的指挥协调和暗访督查。市农资打假办公室作为小化肥长效管理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指挥协调作用,坚持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真正建立起条块结合、资源共享、合力强大、反应快速的网状防控体系。同时,在市工商局、质检局、新闻出版局设立举报电话,在市农资打假办公室设立举报中心,制定并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发动和依靠群众,在全市范围内保持高压态势。市整规办作为全市整规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将小化肥长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整规工作常抓不懈,并会同市农资打假办公室,定期对各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对五个环节的监控情况和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督查。采取专项督查、全面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措施督查与效果督查相结合,督查结果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各县区和市各相关部门长效管理工作情况的督查考核,督促各单位严格履行职责,落实责任状规定的各项监管措施。
四、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
(一)强化各级政府的管理责任。市政府将于2006年2月中旬召开全市质量打假与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会议,与各县区政府签订《2006年度质量打假与小化肥长效管理责任状》,明确县区政府及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区政府一方面要在2006年2月底之前,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的方式,将小化肥长效管理的责任和压力,逐级分解、传递到乡镇(办事处)、村(街道)和各相关部门的基层单位;另一方面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春秋两季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县区的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情况开展2次拉网式联合检查和2次暗访督查(具体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见附表)。每次检查完毕后,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整规办和市农资打假办公室。
(二)强化各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市各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在2006年2月底之前将市政府下达给本部门的小化肥长效管理任务分解到本部门的最基层单位乃至个人;另一方面,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春、秋两季,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全市的小化肥监管情况开展2次拉网式联合检查和2次暗访督查(具体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见附表)。检查的内容主要为:企业设立、原料设备供应、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包装袋印刷、产品运输(主要是铁路)及销售等五个环节的把关和监控情况。每次检查的时间不得少于1周。每次检查前,牵头单位要负责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包括检查人员、检查重点、检查时间、检查方法等,检查方案报市整规办同意后方可实施。每次检查的覆盖面要尽量大一些,能全部检查的要全部检查;不能全部检查的,如对生产环节的检查,应不低于企业数量的40%,重点县区的覆盖面不低于60%,重点乡镇(办事处)的企业要全部检查。每次检查完毕后,检查牵头单位都要负责形成检查情况总结报告,说明检查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检查工作重点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整规办和市农资打假办公室。
(三)强化牵头部门的指挥协调和监督检查。市农资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强化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至少每2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要将各单位小化肥监管情况的汇报交流和监督检查作为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市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履职报告制度,定期汇报小化肥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另外,要在3月初制定《2006年举报制售小化肥行为奖励办法》,并将该办法与小化肥(或农资打假)举报中心和各举报点的电话,一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对接到的举报线索,接收单位要立即组织专门力量查处,并做好举报保密工作。对查证属实的重要举报线索,按规定兑现奖励政策。市整规办和市农资打假办公室应在5月份和10月份,会同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农资打假办公室等部门,并邀请有关新闻单位参加,对各县区、各部门在化肥企业的设立、原料设备供应、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包装袋印刷、产品的销售运输等五个环节上的把关监控情况和长效管理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2次暗访,暗访结果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送市政府和市整规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并通过新闻媒体对在暗访中发现的工作典型进行宣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曝光。
附件:2006年全市小化肥长效管理工作检查、暗访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