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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
- 政务服务供给规范化
- 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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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1.全面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
建立由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构成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体系,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2022年底前,公布市、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认领国家、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中我市实施的事项,全面梳理全市依法依规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修订完善市、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目录中的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不得超出上级目录规定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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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
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管理办法,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分级分类审核制度。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应当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保持一致,并充分运用“审管联动”闭合链管理模式,健全各类清单的衔接机制。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牵头做好依申请办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牵头做好依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务服务审批部门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向同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提出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或实施清单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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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1.统一政务服务事项要素
将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六大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严格规范确定事项主项、子项、业务办理项,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四同”,推动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标准统一,编制形成政务服务实施清单。对市、县两级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存在差异、实施要素暂时难以统一确定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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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化完善事项办事指南
对政务服务事项逐一梳理,填写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承诺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关键要素,明确现场勘验、听证、招标、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公示等特殊要素,更新优化形成事项办事指南,推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事项需严格按照办事指南操作,不得随意增设环节。聚焦企业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完善办事指南,在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可作出压减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时限等优化调整,补充完善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网办地址、事例样表等具体服务性信息,让办事指南看得清、看得懂。2022年底前,形成办事指南动态调整审核机制。2023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关键要素一致,鼓励各级各部门提供更多简单直白、图文并茂的办事指南。2024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特殊要素一致,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智能导办,推出更多智能问答、智能推荐服务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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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1.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标准研制、试点验证、审查发布、推广实施、效果评估和监督保障等工作机制,鼓励参与国家标准、省级标准的制修订,加强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标准意识,践行“高标准、强执行、优服务”理念,发挥标准支撑作用,将标准化全面应用于服务、管理全过程,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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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标准化服务体系
强化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制度设计、统筹推进、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责任体系。聚焦办事体验,持续完善大厅环境、工作纪律、服务礼仪、行为举止等窗口服务规范,在优化“一站式”功能、深化“综窗”改革、强化全科政务、建立全科社工服务、落实帮办代办等方面取得进展。推动“白玉兰”服务理念与成效向基层延伸,向部门延展,构建形成“白玉兰”品牌集群、品牌矩阵,打造形成“一区域一品牌”“一领域一特色”全市立体化品牌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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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政务服务创新实践工作
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实施、便民热线运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评估评价、电子政务外网和公共数据管理等领域标准宣贯,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开展标准化创先争优活动,用“以我为标准,向我看齐”凝聚服务力量,形成“人人学标准、人人懂标准、人人用标准”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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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审批服务1.规范审批服务行为
依法依规办理政务服务事项,a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规范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导办帮办代办。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审核办理流程。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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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审批监管联动
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加强审管联动,依托证照分离、告知承诺等改革,建立健全审批、信用、监管、执法闭环管理、综合治理的流程体系,实现对象全覆盖、内容全要素、流程全闭环、执法全协同、数据全共享、结果全公开。明确审批监管职责和边界,健全完善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对审管一体事项,实施机关履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对审管分离事项,审批部门对审批行为、过程和结果负责,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主体责任。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强化审管联动,大力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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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中介服务
持续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完善网上中介超市,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建立健全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信用管理等制度,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涉审中介服务,须采用法定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的除外,原则上都要在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江苏省网上中介超市统一的建设标准,加强数据共享,实现中介机构在本省任一区域通过网上申报、资质确认等程序办理入驻手续后可在全省范围内依法开展从业活动,不需在其它区域重复入驻。引导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网上中介超市,实现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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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1.规范服务场所建设
统一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名称统一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经本级政府批准的专项业务大厅为“××政务服务分中心”;利用邮政、银行等社会资源设立的政务服务场所名称为“苏服办”便民服务点。科学规划设置和升级改造政务服务场所,合理设置咨询服务、窗口服务、集中审批、政务公开、自助服务、休息等候、帮办代办等功能分区和便民服务设施。服务场地面积受限的,功能分区可合并设置,因地制宜提供能满足办事需求和日常办公需要的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绿化设施及服务设备、办公设备(配齐电脑、高拍仪、扫码枪、评价器)、保障设备和应急设备。科学规划设置和升级改造政务服务场所,织密服务网络,推进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五级政务服务协同发展,形成贯通全市的政务服务体系。实施一体化管理,展示“苏服办”品牌形象。推动政务服务中心打造成为集智慧办事、宣教互动、公益服务、“市民客厅”等功能于一体的政务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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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政务服务“一门”办理
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对不能集中办理的推行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不得在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以外收件、受理、出件。各级要持续推动部门专项业务大厅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压减分中心数量,确需保留分中心的要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受理窗口,实现“多点可办”。推动分中心纳入本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由所属业务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实施双重管理。推进水电气热、电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实现集中办理,强化“一站式”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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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综合窗口设置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办事窗口,逐步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实行一窗无差别综合受理;公安、不动产、社保、医保、税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进驻事项可分领域设置同标准、无差别的部门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全科政务服务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进驻大厅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形成即办、代办、陪办、上门办理、承诺办理等政务服务模式。推进综合窗口服务向“一件事”、主题式服务优化整合。统筹窗口资源,建立窗口调整、服务兜底和办件高峰应急处置机制等机制。2023年,实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便民服务中心(站)全科窗口全覆盖,镇(街道)24小时政务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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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范窗口业务办理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十要十严禁”等制度措施。强化窗口作风建设,改进窗口服务意识,展现优质服务,推动服务形象持续提升。进驻部门要按照“受办分离”模式,对综合办事窗口进行充分授权。对适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收取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完善“首席代表”制度,全权负责本部门进驻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批、出件等环节,保障前后台无缝衔接,杜绝事项办理“体外循环”。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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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网上办事服务1.统一网上办事入口
全面整合各县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办事入口,把“江苏政务服务网连云港旗舰店”作为PC端办事总入口;把“苏服办APP•连云港”作为移动端总入口,原则上不再建设独立的政务服务移动端,已建的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应加快向“苏服办APP•连云港”汇聚、接入,推动“苏服办APP•连云港”与“我的连云港”APP互融互通;把“连易办”自助服务一体机作为自助端总入口,原则上不得再新增独立的条线部门自助服务机,推动各部门自助端应用向“连易办”自助服务一体机整合。2022年,推动“苏服办APP•连云港”总门户升级优化,提升已接入各类移动政务服务应用的体验感,推动更多的政务服务应用集成至移动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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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网上办事指引
完善网上办事引导功能,优化页面设计、简化办事操作、提高系统稳定性,提供更加简明易懂实用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说明。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平台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配合省智能客服平台建设。优化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处理机制,做好系统调试、工单承接等工作,推进“智能回访”功能开发,提升群众有效参评率。进一步优化完善热线政务信息库系统升级改造,夯实智能问答基础,实现“回有所依,答有所据”。2023年,推进“智能客服+人工帮办”帮代办服务体系初步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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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网上办事深度
依托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的基础支撑,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大力推广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技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2023年,打造100个“好办”“快办”服务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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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1.规范政务服务办理方式
加快推进“苏服办”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端和窗口端“四端融合”,线上“入一口、好办事、管全程”,线下“进一门、到一窗、一次办”,线上线下并行提供服务,事项办理无缝衔接,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多样化办事需求。不断提升“连易办”自助服务一体机点位覆盖面和事项集成度,更好地服务楼宇企业、商户和办事群众,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都要配置“连易办”自助服务一体机。优化升级“政务服务地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务服务窗口地理位置、预约排队等信息和导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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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理配置政务服务资源
按照线上线下目标一致、流程一致、标准一致要求,合理配置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的同时,同步提升线下服务能力。强化数字赋能和数据应用,加快推进智慧大厅建设,持续在建设管理、智慧发展、功能升级等方面创新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确保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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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1.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平台、12345热线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好差评”管理体系,推进部门业务系统与省“好差评”系统对接和协同联动,实现“好差评”标准统一、评价同源、数据自动生成并实时全量上报。拓宽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好差评”覆盖面,多措并举提升主动评价率。建立问题交办、调查核实、整改反馈的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差评处置规范,强化“差评”核实整改和“好评”示范引领,促进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合理差评100%整改、实名差评100%回复。加强对评价数据的综合挖掘和归因分析,准确研判企业和群众的合理诉求与期盼,优化提升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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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督查考核机制
各地要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督查内容和年度营商环境考核范围,强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同推进力度,加强政务服务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等方面的监测评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规范政务服务社会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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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
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持续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加快推动部门间业务系统融合,加强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推动“一件事”线上全流程办理,并逐步向移动端、自助端延伸。2022年底前实现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员工录用、涉企不动产登记、企业简易注销等5项政务服务一次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现新生儿出生、灵活就业、公民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企业职工退休、公民身后等8项政务服务一次办,更好满足群众期盼、为群众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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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行“免证办”服务
市有关部门要推进本行业领域涉企经营和民生服务常用证照的电子化,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全面应用,进一步推进完善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机制,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数据共享、在线核验或者行政协助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2022年,试点推进一批长三角“一网通办”高频示范性场景应用,推动政务服务移动端在长三角区域异地调取电子证照,实现实体证照免提交。2024年底,实现高频电子证照免证办理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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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苏服码”一码通行
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完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规范和拓展“苏服码”场景应用,实现“一企一码”“一人一码”。深化“苏服码”在政务服务中应用,通过扫“苏服码”获取电子证照,推进《省电子证照库可申请使用电子证照清单(第一批)》应用,逐步实现一码通办。全面开展“苏服码”创新应用,推动“苏服码”在健康医疗、养老育幼、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应用,完成与社保卡、“苏康码”融合,实现一码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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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频事项“掌上办”
大力推广省“苏服办”移动端标准应用,推动市级部门政务服务应用应接尽接、应上尽上,实现统一管理、同源发布、同质服务。市级部门已建政务移动应用程序要向“苏服办APP•连云港”和“我的连云港APP”移动端整合迁移,新增政务移动应用全部依托“苏服办APP•连云港”和“我的连云港APP”移动端建设。推进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行驶证、结婚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等高频电子证照在“苏服办”移动端汇聚,并在日常生产生活各领域中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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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广政务服务“信易办”
发挥社会信用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基础作用,按照风险可控和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办事承诺方式和承诺事项监管细则,并向社会公布。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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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渠道多元“就近办”
积极响应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推动政务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实现就近办。指导各县区板块梳理公布村(社区)“公共服务”和“帮办代办”事项清单,推动更多市县(区)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权限下沉乡镇(街道)。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按照《关于推广江苏省地方标准乡镇(街道)全科政务服务规范的通知》要求,健全基层全科政务服务模式。推广“县(区)镇(街)同权同办”、“融驿站”,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资源和服务事项向基层倾斜集中,实现医保、人社、不动产、商事登记、不动产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就近办、家门口办”,高质量构建“15分钟政务服务圈”。2023年底前,100个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全部下沉基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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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便民事项“自助办”
全面统筹利用社会资源,在开展快递服务、建设便民服务点等方面深化“政银”“政企”“政邮”合作,赋能银行、广电、邮政等网点场所和自助终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自助办,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对经济薄弱村,县区、乡镇可通过流动服务车等形式开展上门服务。建设完善自助终端一体化管理平台,实现标准统一编制、事项统一对接、渠道统一管控、体验统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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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拓展“跨域通办”
拓展“跨域通办”的业务范围及地域广度,丰富跨域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跨域通办”清单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机制,扎实推动《兰州—连云港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合作协议》等协议事项落地落实。优化线下“跨域通办”窗口和线上一体化平台“跨域通办”服务专区,全面推进“跨省通办”、长三角“一网通办”“省内通办”。2022年重点推进结婚登记跨省办理、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长三角“一网通办”任务,有序落实130项重点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做好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广电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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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
强化“苏企通”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做好“苏企通”平台惠企政策归集展示,按照“谁制定、谁归集、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惠企政策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归集至“苏企通”平台。已发布的惠企政策要同步完成对应相关政策解读和图解,确保一个政策对应一个解读、一个图解,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可以在线办理。持续优化惠企政策直达服务机制,大力推进资金、补贴、服务等相关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对确需企业申报的惠企政策,开展事项化梳理,及时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方便企业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办理。建优建强“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尚贤”人才服务热线,提供精准优质服务。2023年底前,实现“苏企通”平台实现市县100%应用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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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共资源交易全程“不见面”
全面推行线上“不见面”交易,项目注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保证金收退、企业入库、“不见面”开标等事项一律线上办理,实现“文件无纸化、标书在线传、开标不见面、结果快递送、过程全留痕”的全流程不见面交易,交易全过程电子留痕可追溯,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调整保函运行方式,扩大保函使用范围,丰富保函提交形式,为投标人提供多元化选择,实现投标保证金形式多样化,提升企业投标便捷性。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实现平台交易从“地上走”到“云上跑”转变,投标人、供应商足不出户即可参与投标活动。依托多CA互认系统,实现数字证书“一地注册、全省通用”。逐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领域的应用。积极融入公共资源交易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实现交易信息、专家资源、数字证书、信用信息等的互认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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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打造“一号对外”政务服务总客服
坚持12345一个号码对外,提供全天候服务,多渠道、全口径接受政务服务诉求,对接“苏服办”线上线下服务,建立诉求精准流转分流机制,提高诉求办理质效。持续开展全市非紧急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归并,实施定制化服务表单,按照省12345平台新标准调整完善数据归口,实现热线数据精准、实时汇聚。健全12345“一企来”企业服务热线,完善联动工作规范,建立企业服务分级机制。健全热线政务信息库,完善知识库运维体系,提升信息库使用率和运用水平。加大对重点诉求的审核、不满意诉求的核查,联动开展督查督办,提高热线诉求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