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3263018(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通讯地址: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
邮 编:222500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连云港香如中央厨房有限公司 |
香如食品中央厨房建设及预制菜加工一期项目 |
连云港市灌南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
项目为新建,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利用现有9800平方米的厂房,购置6条预制菜生产加工流水线,采用脱水、烘干等工序。项目建成后年产约2万吨预制菜,其中预制团餐(学生餐、社会餐、预制菜)8000t/a,预制串串1200t/a。 |
1.废水: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按《报告表》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蔬菜清洗废水、肉类清洗废水、漂烫废水、淘米水、纯水制备浓水)经污水站利用“隔油+气浮+生化”工艺预处理,所有废水达标准后,接管至灌南宏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灌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未接管之前,该项目不得投产运行,项目废水不得外排。 2.废气: 项目在工程设计及建设中,应不断优化完善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废气产污工段全过程均须在密闭车间进行,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置,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项目运营过程中菜品烹饪工段设置在高封闭间内,烹饪油烟废气和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的灶台燃烧废气,一起经负压收集至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米饭蒸制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和面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经处理后的废气都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研发厨房油烟废气和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的研发厨房燃烧废气,一起经集气罩收集至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餐厨垃圾产生的臭气通过暂存间密闭、日产日清,减少废气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通过加强通风,增加绿化等措施,减少废气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项目废气须达标排放。 3.噪声: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处理,同时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时段,减少生产噪声。运营期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噪声标准。 4.固废: 落实固废的规范堆放和安全处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管理须严格按照《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工业固废须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规定和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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