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8-19 05:19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连云港中外运化工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外运港口化工物流项目、连云港润明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连云港千红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智慧梁厂(预制箱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230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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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邮 编:222004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连云港中外运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
连云港中外运港口化工物流项目 |
连环表复[2024]6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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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9日 |
2 |
连云港润明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
连云港润明油品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项目 |
连环表复[2024]6013号
|
2024年8月19日 |
3 |
连云港千红石化仓储有限公司 |
连云港千红石化仓储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
连环表复[2024]6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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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9日 |
4 |
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智慧梁厂(预制箱梁)项目 |
连环表复[2024]6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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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