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 连云港市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 时间:2022-04-13 10:17:12
  •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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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市场监管局,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强化标准引领,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发挥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开展2022年度连云港市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 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申报单位应当围绕全市以及当地政府的中心工作,符合我市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和扶持方向,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服务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确定试点项目及具体目标。

2. 紧贴需求,体现特色。申报单位应当紧贴本地本行业以及本单位发展中对标准化的实际需求,突出地区、行业特色和单位特点,选择需求紧迫、特色鲜明的项目申报。

3. 注重效益,好中选优。申报时应注重考察所选项目实施标准化后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社会效益,选择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和良好发展潜力的项目,按类别择优申报。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近三年内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处罚或媒体曝光的;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事故的。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

3. 有固定场所,正常开展生产经营2年以上。

4. 当地政府重视标准化工作,能够为试点提供政策、资金及其它支持。

5. 诚信守法,依法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健康、环保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行政处分及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6. 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配备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

7. 已申报过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相同或相似内容(范围)。

(二)分类要求

1.农业。申报单位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渔业)产业园区、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等,必须具有一定规模并达到现代化生产和管理水平,在本地区、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通过实施标准化试点能够起到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农户标准化生产,提升本地区、本行业现代化生产水平。申报单位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粮食。地域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以优质稻麦为重点,开展涵盖产地环境、品种品质、投入品管控、田间管理、采收贮藏等“全环节”绿色高效机械化生产标准化试点。

(2)园艺。地域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工厂化生产年产量500吨以上。以绿色蔬菜、时应鲜果、茶叶、花卉、食用菌等为重点,开展涵盖产前、产中、产后的全产业链生产标准化试点。

(3)畜牧业。年出栏牲畜1万头、家禽2万羽以上。选择地区特色、优势品种,开展涵盖养殖环境、品种选育、养殖管理、疫病防控等环节全产业链规模化、机械化养殖标准化试点。

(4)渔业。养殖水面300亩以上,工厂化生产年产量500吨以上。选择河蟹、小龙虾、长江珍稀鱼等优势品种,开展涵盖养殖模式、品种选育、投入品管控、养殖管理、冷链加工等环节的生态健康养殖标准化试点。

(5)农业综合领域。围绕综合种养、循环农业、农产品流通与加工、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智慧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

(6)农村综合改革领域。围绕农村“厕所革命”、农业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乡村治理和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

(7)新型城镇化领域。围绕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小城镇和特色小镇建设发展、城镇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

2.工业。申报单位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等“十四五”规划中重点发展的产业。支持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同步申报。申报单位还应符合下列要求: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区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在所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统筹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的能力;主导或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含已立项项目及计划立项项目)。

3.服务业。申报单位围绕《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中重点发展的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现代商贸、文化旅游等具有竞争力的优势型服务产业;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家庭服务、体育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服务产业;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服务、全产业链工业设计、现代供应链管理等具有前瞻性的先导型服务产业。服务能够体现行业和地域特色及优势,对行业内其它企业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有助于推动服务标准化、品牌化。申报单位:可以是服务性企事业单位,一定行政区域内的服务行业、服务企业较集中的区域及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其中试点区域和试点行业应有统一的管理机构作为组织实施部门。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区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4.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申报单位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内在需求,结合地区、行业发展特色及优势,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行政管理和服务、社会治理、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城市管理、疫情防控等领域开展。通过标准化试点建设能够支撑行政管理和服务创新,助力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申报单位:具有明确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是由政府主导、依法承担对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进行管理、规范与协调等职能的机构或者组织,或是由政府主导、具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保障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等能力,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机构或者组织。

三、组织申报和进度安排

(一)组织申报

1.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市场监管局,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试点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项目申报。

2.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提出申请,提交《连云港市标准化试点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编排并装订成册。申请书的文字部分要求重点突出、言简意赅。

3. 各推荐单位对上报的项目进行把关汇总,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统一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二)进度安排

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2份和电子版)报送到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蒋明;联系电话:85681536;邮箱:bzhlyg@163.com

附件:连云港市标准化试点申请书

附件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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