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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信息记录

  • 时间:2024-06-19 17:38:40
  • 来源:连云港市海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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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海州区对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信息记录
二、部门信息
海州区民政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0518-80301234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在申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再登记时提交有效的继续教育证明
五、办理材料
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信息记录材料
六、办理流程
暂无
七、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记录继续教育情况
十、法律依据
1、《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民发〔2009〕123号)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负责本地区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2、《江苏省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社会工作者应当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并在申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再登记时提交有效的继续教育证明。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本地区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本地区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实施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0518-80301234
监督投诉方式:0518-85485746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s://lyghz.jszwfw.gov.cn/jszwfw/publicservice/itemlist/showDetail.do?webId=79&iddept_ql_inf=11320706014271805D4322011043000&ql_kind=20&iddept_yw_inf=11320706014271805D432201104300001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除政务服务网外,无其他在线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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