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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如何计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入?

  • 时间:2024-06-19 15:11:49
  • 来源:灌云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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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是指家庭收入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所得到的平均数。家庭月收入按照申请人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前至少12个月收入的平均值计算。


计算收入的一些特殊情况:


1.家庭中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失能残疾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照护服务的其中一位家庭成员;


2.单亲困难家庭中,需抚养学前儿童的父亲或母亲;


3.在怀孕、哺乳或照顾2周岁以下婴儿期间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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