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一、基本信息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二、部门信息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否
办理地点:1.海州分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2.连云分中心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66-1号;3.赣榆分中心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0315号;4.东海分中心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利民西路9号;5.灌云分中心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云山中路136号;6.灌南分中心地址:灌南县新安镇灌河路261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方式:1.海州分中心电话:0518-85525798;2.连云分中心电话:0518-82304868;3.赣榆分中心0518-86230187;4.东海分中心电话:0518-87229931;5.灌云分中心电话:0518-88820333;6.灌南分中心电话:0518-83288891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单位和职工
受理条件:本地转移、异地转移
五、办理材料
1、本地转移(本市范围内)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在本市内调动工作。窗口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原单位会计或申请人携带加盖原单位预留印鉴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书》到原单位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转移业务。
2、公积金从外市转入到本市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在连云港市的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灵活就业人员无此项限制);申请人在外地的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满足外地中心的其他相关条件。需在线办理。2024年3月5日暂停异地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业务。
3、公积金从本市转入到外市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在本市的账户封存半年以上(灵活就业人员无此项限制);申请人在本市的公积金账户未冻结、在本市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外市的账户稳定缴存半年以上。需在线办理。
4、转移业务均可通过在线办理,具体操作间见下面的“在线办理流程”。
5、灵活就业人员只通过线上渠道办理“转移业务”。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为单位缴存职工(本市范围内的转移)
1.申请人把新单位的单位公积金账号提供给原单位会计;
2.原单位会计登陆公积金单位网厅办理个人转移业务,转移的同时,会生成申请人在新单位的个人账号;
3.申请人将新生成的个人账号提供给新单位会计。
(二)申请从外市转入到本市
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1.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转移接续”申请业务;
2.从“我的连云港”APP、“连云港住房公积金”微信号进入个人业务网厅,办理“公积金-异地转入申请”业务。
(三)申请从本市转入到外市
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转移接续”申请业务。
(四)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
1.从本市或外市转入:通过“我的连云港APP”、“连云港住房公积金”微信号、支付宝等渠道登陆“灵活就业人员专用版”网厅,点击<公积金—灵活就业转入>按钮办理转入。
2.本市范围内转出:通过“我的连云港APP”、“连云港住房公积金”微信号、支付宝等渠道登陆“灵活就业人员专用版”网厅,点击<公积金—灵活就业转出>按钮办理转出。
注意:从灵活就业账户缴存转移到单位账户缴存的,应当在单位设立个人账户后,将原灵活就业缴存账户资金转入单位缴存账户。
3. 申请从外市转入到本市,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1)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办理“转移接续”申请业务;
(2)通过“我的连云港APP”、“连云港住房公积金”微信号、支付宝等渠道登陆“灵活就业人员专用版”网厅,点击<公积金—异地转入申请>按钮进行申请。
七、办理时限
(一)本市范围内的转移
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二)申请公积金从外市转入到本市
1.申请人“申请环节”由我中心受理,实时办理;
2.“转出环节”由转出方公积金中心负责,办理时间视转出方办理要求而定。
(三)申请公积金从本市转入到外市
我中心负责的“转出环节”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审批通过,公积金账户合并成功。
十、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缴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连住公委〔2023〕3号)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12329
监督投诉方式:12329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暂无,无法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办理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登录“我的连云港”APP、“连云港住房公积金”微信号进入个人业务网厅,办理“公积金-异地转入申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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