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关于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后多久能批下来?必须要进行民主评议吗?
来源:灌云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6-19 03:42 访问量: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根据调查、核对等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并在家庭所在地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较为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审核期限,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以不进行民主评议。对公示中出现投诉、举报等较大争议的家庭,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