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店买药,药店要求提供纸质处方,部分基层社区医院不开纸质处方
市民反映:本人在连云港市区药店买药,药店要求提供医院开具的纸质处方,但其到好几家基层社区医院都未能开到纸质处方,希望获得帮助。
市医保局回应:为扎实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制度,更好解决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购药以及费用保障问题,2023年4月,我市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参保人员凭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普通门诊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的纳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暂参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6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医疗机构处方分为两种,一种是电子处方、一种是纸制处方。电子处方信息系统依托全省统一的医保电子处方中心,目前针对抗癌靶向药等电子处方流转已实现,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开具处方,通过处方平台直接流转到相关零售药店,实现参保人购药服务,并享受医保报销。普通药品的电子处方应用还在开发之中,暂时还不能使用,按照省医保局信息建设统一要求,计划于年底前实现。
基层医疗机构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即医疗机构按照药品的采购价进行销售。且基层医院门诊统筹报销比例高于三级医院,如在职人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高出三级医院10个百分点,因此,您可以选择直接在基层医疗机构购药并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确需到药店购药的,医保部门将市县联动,加强对医疗机构处方外配管理及指导,尽量满足参保人需要,提供纸质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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