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锦屏镇锦屏路17号因用地性质改变导致小区无法办证
市民反映:锦屏镇锦屏路17号,原本是当地的一家医院,后来这里建成了小区,目前,小区只有临时水电,无燃气,无不动产证,对于该处小区及小区居民用水电用气和办证的需求如何处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应:该小区的不动产权证暂时不符合相关登记条件,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主动对接城管执法部门,跟踪建筑物处置进展,同时将该地块查处情况函告银行、法院,待该地块解除查封、抵押状态后,根据城管部门对该地块建筑物处置情况,拟定处置方案,上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如符合规划、用地等相关规定,报经市政府同意,补办相关手续,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关于小区用水用电用气事项的办理,可以向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和燃气公司进行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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