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本人自愿放弃工伤报销而使用医保卡报销是否可行?
市民反映:在单位上班摔伤造成骨折,医院治疗时想使用医保卡报销,但医院表示工伤不能用医保卡报销,个人认为工伤手续较麻烦,若本人自愿放弃工伤报销而使用医保卡报销是否可行?
市医保局回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或者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虽然本人自愿放弃工伤待遇,但不能改变工伤这一事实,在未认定清楚相关责任之前医保基金是不可以支付的。为受伤员工申请工伤认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因员工的个人意愿而灭失。用人单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因此,建议该位市民要懂得保护自身权益,应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申请工伤认定,以便及时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