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高建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3-01-31 11:32 访问量: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高建同志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职时间从202212月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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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8

(此件公开发布)

连政发〔2023〕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