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23-00029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3-01-18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高建同志任职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发〔2023〕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关于高建同志任职的通知 | ||
时 效 | 有效 | 文件下载 | 连政发〔2023〕5号.pdf |
市政府关于高建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高建同志任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职时间从2022年12月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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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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